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1-31 02:33:18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17证券简称:之江生物公告编号:2024-002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

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和制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10、16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和制定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17证券简称:之江生物公告编号:2024-003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之江生物”)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4年1月23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4,798.77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5.24%。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0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3214号《关于同意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67.608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3.22元,募集资金合计210,378.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4,232.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第0039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58,643.05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4,798.77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5.2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及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4年1月23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4,798.77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5.2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4,798.77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之江生物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之江生物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之江生物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17证券简称:之江生物公告编号:2024-004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4日发送至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海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4,798.77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17证券简称:之江生物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2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幢102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19日

至2024年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2月18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9号楼1楼大厅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9号楼

联系电话:021-34635507

传真:021-34635507

联系人:倪卫琴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17证券简称:之江生物公告编号:2024-006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办公地址和变更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近日新增办公地址,包括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在内的部分部门迁入新址办公。新增办公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9号楼。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现将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方式变更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9号楼

联系电话:021-34635507

传真:021-34635507

电子信箱:info@liferiver.com.cn

邮编:201114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上信息变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正式启用,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17证券简称:之江生物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00万元至-1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86,027万元到90,027万元,同比减少113.15%到118.41%。

(2)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000万元至-1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83,209万元到87,209万元,同比减少116.85%到122.4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00万元至-1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86,027万元到90,027万元,同比减少113.15%到118.41%。

(2)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000万元至-1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83,209万元到87,209万元,同比减少116.85%到122.47%。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027.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1,209.12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公司自主分子诊断试剂产品和仪器设备的销售收入出现大幅下滑,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上述因素导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战略回归常规业务,公司常规呼吸道核酸检测产品收入较去年同期有较快增长。公司持续加强产品研发投入,不断开拓新的产品线,丰富产品矩阵;加强在呼吸道疾病、妇科肿瘤、肝病等领域的营销推广,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持续推行降本增效等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次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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