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小知识 | 非法集资的方式和手段有哪些?点这里了解→

2024-01-31 07:10:48 - 市场资讯

来源:先锋期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非法集资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

本期小知识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非法集资的方式

和手段有哪些?

防非小知识 | 非法集资的方式和手段有哪些?点这里了解→

假冒民营银行

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者吸收存款。

借用农民合作社

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利用或者自行成立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用于转贷赚取利差或将资金用作其他方面牟利等,或者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以“收藏品”的名义非法集资

以毫无价值或者价格低廉的纪念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打着养老服务的旗号从事非法集资

一是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幌子,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二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加盟投资”;

三是打着销售保健、医疗等养老相关产品的幌子,通过举办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等方式,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

借用P2P的形式实际从事非法集资

一是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投资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出借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

二是一些网贷平台未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三是平台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融资。

通过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非法集资

一是以投资理财为名义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

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等服务,利用“多对一”或资金池等模式为第三方募集资金;

三是实体企业出资设立投融资类机构为自身融资,有的企业甚至自设或通过关联公司开办担保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

房地产行业违规销售

一是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

二是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存在“一房多卖”;

三是房地产企业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等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集资。

打着“金融互助”旗号的虚拟理财

一是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发布投资产品,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靠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

二是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引诱公众投资;

三是通过设置“推荐奖”“管理奖”等奖金制度,鼓励投资人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兼具非法集资和传销的特征。

发行虚拟货币吸收公众资金

注册皮包公司,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发行“比特币”、“K币”、“黑暗币”等网络虚拟货币,声称企业很快可以上市,虚拟网络货币届时可换取原始股,获得高额回报。

打着“私募”旗号的非法集资

公开向社会宣传,以虚假或夸大项目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低门槛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私募机构涉及业务复杂,同时从事股权投资、P2P网贷、众筹等业务,导致风险在不同业务之间传导。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