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赠药”要写免责声明吗?万一吃出问题要担责吗?来看解答→
2022-12-31 20:30:30 -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你要的酒精我马上送到你楼下”
眼下“免费赠药”“余药共享”等爱心善行
在邻里、陌生网友间接力
然而有人担心“是药三分毒”
如果受赠一方吃药后
出现不良反应
赠药一方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是不是该在赠药时
写一个“免责声明”呢?
来看解答
连日来,热心市民主动捐赠、小区居民共享药品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而目前民间“免费赠药”的方式主要两种:一种是距离较近的街坊邻里间,大家在业主群、居民群内发布求助信息,继而分享药物。另外一种则是距离较远的同城网友间,通过微信小程序等网络平台,发布信息,互通有无。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峰指出:免费赠药在法律上属于好意施惠,当事人之间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日常生活中其实比较常见的好意施惠行为,例如免费搭载乘客等,双方没有任何权利义务的合意,而且没有任何收取报酬等情况的行为是不能够形成民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
那么,如果受赠一方服用完药物后出现不良反应,赠药一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吗?
对此,律师认为,除非是赠药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否则受赠人即使服药后有不良反应,赠药人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作为赠送人,他需要做到的一是确保药品本身的来源正规,不是假药;二是一定要确保药品没有过期。免责声明是没有任何必要性的,因为本身这种好意施惠行为,施惠人就是赠药人,如果没有一些故意和重大的过失的话,他是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