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对各市(州)政府开展年度考核

2023-12-31 06:05:35 - 四川日报

●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考核按照市(州)自查自评、实地核查、第三方评估、暗访抽查、综合评议等程序进行。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考核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简称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实施,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考核结果经议事协调机构审批按程序报省政府同意后,由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向各市(州)政府通报并抄送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市(州)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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