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食品安全 共享健康生活】多部门联合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乌鲁木齐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2024-03-31 11:06:00 - 新疆网

转自:新疆网原创

核心提示:采购的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规定;配备专用留样容器和冷藏设施……日前,全市94家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订了《乌鲁木齐市学校食堂承包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义务,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及社会的监督。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璇)采购的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规定;配备专用留样容器和冷藏设施……日前,全市94家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订了《乌鲁木齐市学校食堂承包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义务,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及社会的监督。

3月28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根据日前市食安办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公安局、卫健委等多部门召开的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行政指导会相关内容,结合春季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的实际情况,《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开展了食品安全培训,以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松原介绍,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定期排查风险,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做到守法经营、规范经营,保证所加工食品的质量安全。同时,将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对校园食品安全开展不间断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校园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各企业要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惩,坚决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全力守护校园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相关负责人说,公安部门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校园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校园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督促强化食堂供餐过程管理,加强对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的管理,把好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等过程的卫生关。

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单位代表新疆德萨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开婷说,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机制、食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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