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民: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 倡议书!

2024-03-31 22:46:43 - 政府网站

转自:滨州发布

@滨州市民: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 倡议书!

【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

安全出行文明交通

广大市民朋友: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名片,是城市形象的体现,是广大市民幸福生活的保障。但近年来,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无序发展,给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带来了诸多隐患。为落实《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政办字〔2023〕46号)要求,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不购买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未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能注册登记上牌,上道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朋友从大局和自身安全出发,自觉不购买违规车辆。

二、不驾驶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电动三轮、四轮车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提醒家中老人切勿驾驶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接送小孩上下学。坚持从我做起,维护良好城市交通秩序,安全出行。

三、不乘坐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自觉宣传和遵守交通法规,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抵制乘坐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并带动影响身边的亲属和朋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安全文明出行。

四、争当文明交通义务监督员。以主人翁精神和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治理,做文明出行的监督者和劝导者,对不文明行为多一声善意的提醒,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文明乘车这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带动身边的人,拒绝购买、驾驶、乘坐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畅通、优美的城市交通环境。

滨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

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

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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