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将在6月底前向各城市区下放部分城市管理权限

2022-05-31 09:50:44 - 政府网站

向城市区下放广场、公园等城市管理权限,居民将享受到更加贴心细致的公共服务。

聚焦打造平台型创新城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和青年友好型城市“三大目标”,我市近日出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在今年6月底前向各城市区下放部分城市管理权限,推动工业项目等审议权限向城市区下沉,赋予城市区更多建设事权,有效解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更好激发城市建设活力,提升城市建设治理水平。

●向各城市区下放部分城市管理权限

根据方案,全市将在今年6月底前,向各城市区下放广场、公园和红线宽度50米以下的道路及附属设施4项城市管理权限。各城市区可针对辖内居民需求及相关区域状况细化相关管理措施,提供更加便捷化的服务。

●简化项目审议程序

工业项目(不含新兴产业项目),居住小区级配套设施,一定规模的行政、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项目,红线宽度30米以下道路和管线等项目简化审议程序,审议权限向城市区下沉。

●各城市区将享有更多建设事权

红线宽度30米(含)以下道路及附属设施(含行道树、路灯、交通信号设施、路名牌等标志、雨污水管道、配套电力迁改、消火栓等)建设事权下放至各城市区。

此外,全市还将向各城市区下放15项建设审批和监督管理权限,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房产信息查询、城市房屋安全监督管理、住建领域治欠保支管理等权限。

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李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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