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31 02:46:37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43900924证券简称:上工申贝上工B股公告编号:2024-033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实际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修订内容进行了审议,同意《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具体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人民币14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报酬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45万元。

同意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由于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同意2024年审计费用为1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报酬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5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4-03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43900924证券简称:上工申贝上工B股公告编号:2024-034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

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立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中包含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无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进华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李悦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赵键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审计报酬145万与2022年保持一致。2024年年报审计收费增长40%、内控审计收费增长11.11%系公司2023年收购的上海上工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4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计划》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同意通过公司官网发布选聘文件并开展选聘工作。

2、2024年5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聘综合排名第一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审议了《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综合评价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基础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规、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报酬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5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43900924证券简称:上工申贝上工B股公告编号:2024-035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1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市台路263号申丝大厦4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1日

至2024年6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8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9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亦可参见公司后续发出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的法人股东,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股东帐户卡或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代理人须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现场登记地点: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靠近江苏路)纺发大楼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3、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6月19日9:00一16:00

5、异地股东在上述登记截止时间前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收到并确认为准)。

通过邮件、信函、传真、二维码等非现场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资料原件,提前半小时至公司会议签到处,将资料交大会秘书处查验。

公司联系地址及部门:上海市宝山区市台路263号11楼上工申贝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444

联系电话:021-68407515、68407700转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021-63302939

电子邮箱:600843@sgsbgroup.com、shenlj@sgsb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为保障参会人员安全,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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