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意见 依法从严惩治学生欺凌

2024-05-31 07:49:00 - 深圳新闻网

转自:深圳特区报

深圳新闻网2024年5月31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李萍)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合法权益被侵害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30日,为积极适应未成年人保护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水平,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意见》强调,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

近三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对此,此次《意见》明确,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准确把握和判断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导致犯罪的深层次原因等,最大限度挽救涉案未成年人。但《意见》也强调,对于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特别是屡教不改的,绝不姑息纵容,坚决依法惩治,确保司法公正。

最高法表示,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是《意见》主要特点之一,并举例,如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寓教于审”,根据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和犯罪行为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庭教育,促进其改过自新;对未成年人被操纵、利用实施违法犯罪等案件,更加突出对组织实施犯罪成年人严惩导向;对性侵、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等案件,坚持零容忍立场,依法从严惩处。

同时,对于广受关注的学生欺凌问题,《意见》要求依法从严处理学生欺凌。未成年人因学生欺凌等行为遭受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欺凌行为的强度、持续时间以及对被侵害人身体、心理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各方面因素,依法判决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意见》提出,探索通过诉前调解等方式,促使实施学生欺凌的未成年人真诚赔礼道歉,并明确规定,学校、培训机构等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依法判决承担侵权责任,并根据情况发送司法建议。欺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意见》还要求要妥善处理校园纠纷。其中,明确提出,坚决依法惩治各类“校闹”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发生人身损害,学校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依法判决学校不承担侵权责任,为学校依法依规开展教学管理提供司法保障。

据悉,此次发布的《意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等原则,共分五个部分计42条,从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推动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实质化,促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等五个方面,对当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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