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表决通过,注重发挥基层优势和力量

2024-05-31 09:00:36 -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法院、检察院,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力量等多方协作配合。经2024年3月、5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第九次会议两次审议,5月30日上午,《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表决通过,注重发挥基层优势和力量

发布会现场。

对符合条件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促使其在社会化开放环境下顺利回归社会,有利于减少监狱羁押,避免交叉感染,节约行刑成本,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法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体现。

山东省是全国首批6个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省份之一。自2003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下,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探索建立了分析研判、重点对象管理、常态化教育帮扶、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部门协调联动、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规范实施监督管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本次表决通过的《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注重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责任体系,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组织和领导责任,司法行政部门的主管责任,以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相关责任均作了明确规定;注重发挥基层优势和力量,规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按照规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注重发挥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和其他主体的作用,对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作出规定(第4、5、7条)。

《条例》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委员会、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的职责定位和工作范围。完善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定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由负有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的有关单位依法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第7条)。建立健全司法所接受委托承担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可以书面委托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并对受委托的司法所进行监督和指导。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和司法所的承接条件,编制工作事项清单,明确委托范围和内容,报省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第8条)。

《条例》探索优化社区矫正机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工作力量,探索片区化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组织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第10条)。健全各方力量协作工作机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监狱管理机关等单位按照规定加强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协助查找、应急处置、收监执行等环节的衔接配合(第11条)。

《条例》细化社区矫正执行地确定、委托调查评估、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组织宣告、办理解除矫正和矫正终止手续等程序的具体要求,并对教育矫正、心理咨询和辅导、社会关系修复等提出明确要求。《条例》完善矫正小组的人员组成和具体职责,规定矫正小组成员不少于三人,由社区矫正机构、受委托的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组长,其他成员可以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家庭成员,以及公安派出所、社区矫正对象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人员等组成。矫正小组协助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定期开展走访谈话,掌握其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第19、20条)。

《条例》进一步细化社区矫正机构、受委托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具体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执行禁止令以及遵守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情况的监督管理(第23条);依法采取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或者使用电子定位装置等措施,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审批权限办理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申请以及变更执行地申请(第24条)。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评估考核,调整管理等级(第28条)。

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工作,应当与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别进行并对身份信息予以保密(第25条);矫正小组或者监护人应当引导、规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拒绝文身、吸毒、赌博等行为(第20条、第25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或者解决其就学、就业等问题(第31条)。

“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推动。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要落实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贡献力量。”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振远说。

大众报业·农村大众记者刘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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