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如何让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真正管用?

2024-05-31 14:02:00 - 澎湃新闻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明确各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每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学生欺凌防治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掌握预防欺凌的知识和做法;要在楼道、天台、储物间等隐蔽场所,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等等。

在一个月前的4月底,教育部曾会同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召开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对所有中小学校开展一次“起底式”大排查,面向师生、家长定期开展法治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训。

显然,这次再发通知,是为了强化教育部门、学校对治理校园欺凌问题紧迫性的认识。而落实教育部通知,关键还在于将防治校园欺凌制度化、常态化,融入到学校的日常办学中,避免防治校园欺凌形式化、走过场。

过去10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也展开过多次集中治理,但学生欺凌事件依旧不时发生。原因就在于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存在集中治理时学校高度重视,集中治理后又死灰复燃的现象。因此,针对性地建立机制是关键。

2017年年底,由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提出,“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也就是说,此次教育部要求成立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早在2017年就曾有过要求。那么,各地学校成立这一委员会的情况如何,已经成立的又是如何开展工作的、效果如何?这是进一步推进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应首先排查的问题。否则,就容易陷入“要么不成立、要么成立但不发挥作用”的困境。

建立学校防治校园欺凌的工作制度,就必须成立管用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这一委员会以学校为主,但不能全由校方委派委员,而应该既有代表性,又有专业性。比如,可以由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如果是高中的话)、法律专家、心理专家等组成或参与工作。

更重要的是,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应该拥有独立进行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权力,而不是由学校行政布置工作。近年来,我国中小学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经常遭遇不公开、不透明、不严肃的质疑,原因在于学校担心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会影响学校声誉,因此遮遮掩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悄悄息事宁人。

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只要出现校园欺凌的举报、投诉,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就应该启动调查,听取当事学生意见,举行听证会,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理,并接受当事学生的申诉,学校行政应该尊重学生欺凌委员会的调查、处理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5月30日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提出依法从严处理学生欺凌。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认真对待、公平处理每一起发生在校园里的校园欺凌事件,就是对校园欺凌的“依法从严”。这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必须尽快实打实地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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