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住房消费,优化贷款提取政策!贵阳公积金把政策“云”送到家

2024-05-31 19:04:49 - 贵阳发布

转自:贵阳发布

5月30日晚,由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办的“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主题直播开播,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副处长刘桂香、归集提取管理处唐湘玲,作为嘉宾走进贵阳网网络直播间,针对2024年5月6日开始实施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新政中的热点问题,与广大市民、网友在线互动交流,通过网络“云”送公积金政策到百姓身边。

据介绍,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

借力新媒体,打好主动仗,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宣传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此次,为了全面深入系统解读新政策,该中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变身网络主播,聚焦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民生热点,开启了“直播讲政策”的全新宣传形式,让服务更优化、更便民、更贴心。

本次直播引发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广大网友热情高涨、提问不断,主播团队业务娴熟、讲解详实,直播现场气氛热烈、互动频频。短短的1小时里,直播观看人数达到160613人次,通过主播讲解和工作人员公屏回应,为网友在线解答疑难问题20余个,真正达到了“讲好公积金政策、传递公积金声音”的目的,赢得了一致好评和纷纷“点赞”。

记者梳理了直播中几个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

公积金贷款方面

现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仍可用公积金还商业贷款

原来缴存人家庭在贵阳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偿还该套房的贷款,结清后才能用于其他支出提取。本次政策调整中心取消了这个限制,缴存人家庭在贵阳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在按时还贷的情况下,职工家庭还要偿还其他商业住房贷款的,个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也能用于偿还家庭商业住房贷款。

同时,新政已取消两次公积金贷款之间的时间间隔要求。如果结清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要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即可马上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再将商业贷款记录纳入贷款住房套数认定范围

相比原来政策,新政策在住房认定标准上主要发生了两点变化:1、不再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纳入贷款住房套数认定范围。2、将住房套数认定由“以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为单位,以在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为准”,调整为“以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以购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名下的住房套数和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为准”。

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指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名下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指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1.在购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名下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2.在购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名下住房不超过一套,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

异地缴存职工在筑购房可向贵阳申请公积金贷款

今年3月贵阳公积金中心出台了《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对政策进行了再次优化,其中就包括将贷款房屋类型由新建商品住房扩大至二手房。也就是说,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贵阳贵安的新建商品住房或者二手房均可申请贵阳公积金异地贷款。

调整公积金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新政按照“存贷挂钩、先存后贷、互助保低”的原则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近6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月均余额×倍数(25)×缴存系数”。

其中:

1、缴存系数以借款申请人为准。缴存累计满6个月未满12个月(含)的,缴存系数为1;缴存累计满12个月未满48个月(含)的,缴存系数为1.5;缴存累计满48个月的,缴存系数为2。申请人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住房公积金已转移至本市的,累计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2、夫妻合计月均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最低可贷25万元。

3、申请贷款时近6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

公积金贷款利率再次下调

根据5月17日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24〕31号)精神。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为:

(一)5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6%调整为2.35%,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1%调整为2.85%。

(二)5年以下(含5年)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025%调整为2.775%,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75%调整为3.325%。

公积金提取方面

公积金“既提又贷”扩大至第二套住房

根据阶段性新政,缴存人家庭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的,将“既提又贷”政策适用范围由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大至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提取公积金偿还非合作银行商贷或异地公积金贷款

缴存人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贵阳中心非合作银行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办理渠道

首次提取必须到贵阳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办理,非首次可在“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

(二)所需资料

1.借款合同原件(同一套住宅贷款,首次提取时需提供)

2.身份证原件。

3.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或贷款机构出具的当前贷款余额及月还款情况的相关证明原件(对账单、还款计划表等,有效期一个月,需加盖贷款机构相关业务章)。

4.提取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时,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第二次申请提取时就不再需要提供借款合同了。

(三)提取金额

提取金额为未来12个月还款本息之和,每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2个月。提取顺序原则上依次为主贷人、主贷人配偶、共有人、共有人配偶,也就是说需先提取主贷人住房公积金,不足部分再提取配偶或共有人住房公积金。

用公积金偿还合作银行住房商业贷款 全面推行委扣制度

今年4月22日起,为了大力提升公积金服务自动化,推行“线上办、掌上办”,偿还中心合作银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采取按月委扣还款的方式办理,扣划顺序为主贷人、主贷人配偶、共有人、共有人配偶。(目前本中心合作银行为贵阳市行政区域和贵安新区直管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贵阳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贵阳农商银行、贵州银行、兴业银行),委扣的签订可以有2种方式:

1.线上办理:安卓手机下载“贵阳公积金”APP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中商贷委扣签约,按提示进行操作即可,线上不需要任何资料即可完成签约。

2.线下办理:可以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网点,也就是各区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银行公积金社区服务站咨询办理。所需资料有: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还款银行卡原件办理签约业务。

(3)如配偶共同签约,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结婚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约的,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

贵阳购买二手住房可提公积金支付

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的,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这里的自住住房包括期房和现房、二手房。本次新政扩大了购房提取支付首付的房产对象,从原来的期房、现房两类增加为现在的期房、现房、二手房三类。

缴存人需与卖方共同到贵阳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目前社区服务站暂不能受理),通过提供资料预申请、办理产权证过户、提取公积金三个步骤,即可将缴存人公积金支付到卖方账户。

符合多种提取事项的 可分别办理提取

本次政策调整已取消缴存人和配偶每12个月内只能选择一项提取情形办理提取业务的限制。缴存人和配偶符合多种提取事项的,可分别办理提取,不同事项提取时间单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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