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抓实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短板

2024-05-31 21:46:3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5月29日,云南省普洱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清醒看到典型案例通报问题的严重性、严峻性,深刻警醒反思,迅速行动起来,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问题整改,努力交出一份督察整改合格答卷。普洱市委书记李庆元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观看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云南第二批典型案例视频,解读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委省政府督导反馈问题及督察通报典型案例和要求整改的重大意义,听取了全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等情况汇报,思茅区、墨江县、景谷县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是发展问题、民生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看问题、想办法、抓整改,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从政治上改,深刻查摆干部队伍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责任落实上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基层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欠账,深刻汲取教训,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扎实的举措、最过硬的作风、最有效的落实,从严从快从紧从实整改,回答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这道“政治必答题”。

会议强调,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迅速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问题;要上下协同、一体推进,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短板;要举一反三、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强化统筹、协同联动,共同推进工作落实;要强化要素保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畅通绿色审批渠道,坚持现场办公、一线审批、限时办结;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媒体监督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有序、按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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