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平区:可提取家庭成员公积金付首付,鼓励房产企业给予团购优惠

2024-05-31 22:33:00 - 澎湃新闻

据微信公众号“临平发布”5月31日消息,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举措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可提取父母、配偶、子女的公积金付首付

文件提出,优化公积金服务政策。本通知生效日起,除购房人住房公积金可支付购房首付款外,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购房人名下省内市外公积金可以经确认后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如何理解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临平区住建局解释称,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家庭成员仅限购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以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如何申请办理支付购房首付款?临平区住建局解释称,公积金缴纳在杭州市(不含省直),以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购房人先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认购协议书》,并在协议中明确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参与人员身份信息、各自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金额以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子账户等相关内容,持该协议向公积金临平分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申请。由公积金临平分中心作预受理审核。

省内公积金如何支付购房首付款?临平区住建称,购房人用省内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购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临平分中心窗口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确认。经过确认符合条件的,并明确公积金可提取金额后,购房人与房地产企业正式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购房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省内公积金转入预售资金监管子账户,若确认后购房人公积金账户出现金额变动或无法提取等特殊情形的,由购房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补足相应首付款。

实施契税补贴、鼓励房产企业给予团购优惠

临平区同时提出,加大购房支持力度。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对购买临平区120(含)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对购买临平区12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30%标准给予补助;对购买临平区非住宅新建商品房800(含)平方米以上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

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对购买参与临平区“换新购”活动范围内二手住房的(以网签时间为准),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

临平区还将推进房票安置政策。对本区范围内有安置计划但尚未安置的项目,选择条件合适的作为房票安置的试点。

同时,鼓励单位职工团购。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临平区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在本区房产项目团购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鼓励房产企业给予团购优惠。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购买居民家庭登记选房后的剩余新建商品住房或相对集中的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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