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日谈】将金融促消费摆在突出位置
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本报记者许予朋
今年上半年,在国家大力扩内需、促消费的政策引导下,金融机构积极响应,从加强信贷资源倾斜、完善产品种类、创造消费场景等方面入手,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能。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6月末,信用卡、汽车和其他综合消费贷款比年初增加7100多亿元。在消费服务领域,上半年末,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贷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16.5%、10.8%、16.9%、7.7%。
消费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也是恢复和扩大内需的关键所在。近期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当前经济运行面临新的困难挑战,国内需求不足即是其中之一。这就需要进一步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通过终端需求带动有效供给;要提振汽车、电子产品、家居等大宗消费,推动体育休闲、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这也为下半年的金融促消费工作提出了明确指引。
如何才能更好地通过适度的资金杠杆,帮助居民恢复消费意愿、提升消费能力?这是下半年金融机构需要持续思考的课题。
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继续加大对消费相关领域的信贷投放,助力消费供给侧通过转型升级、提升质量来刺激消费需求。比如,近年来,不少商业银行推出了助力民宿行业转型升级的“民宿贷”,帮助农家小院摇身变成精品民宿,吸引追求高品质旅游体验的城市客户,开拓企业周末团建市场。接下来,金融机构应考虑进一步切入休闲、旅游等细分场景,通过与政府部门、各类行业协会协作增进对不同场景需求的了解,打通数据环节,提升信贷投放能力。通过激活微观市场主体细胞,为服务消费领域“造血”。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需不断完善产品创新,结合自身优势,找到自己的差异化定位。比如,在汽车这一大宗商品消费场景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应与商业银行传统消费业务形成差异化竞争、互补发展,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同时不得向消费者强制搭售金融产品服务或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要开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保险等创新产品,为制造商、消费者生产、消费安全“兜底”。这些都是金融机构可以进一步深耕的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在金融促消费的过程中,有金融机构过分强调“价格战”,一味通过降低产品利率来吸引消费者、完成消费贷KPI;在营销过程中,一些促销电话也给金融消费者造成困扰,同时带来“过度负债”“资金套利”等隐忧。这就需要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消费贷款用途管理,规范信用卡业务,在为老百姓消费升级“添金”的同时,不要为客户征信“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