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及时制止造谣中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侵权行为
封面新闻记者粟裕
7月31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会上介绍,运用禁令,及时制止造谣中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侵权行为。案例显示,法院依申请及时裁定被告立即删除侵权文章及视频,防止进一步扩大对民营企业名誉权的损害,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恶意损害企业名誉权的司法态度。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
刘贵祥介绍,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这次发布的大通公司实际控制人伪造企业印章罪一案,法院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联合检察院监督企业合规改革,指导企业加强内部治理;综合考量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社会危害及企业合规整改等情况,依法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既挽救了企业,又促进了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实现涉企犯罪源头治理。通过这一典型案例,推动各级人民法院切实转变办案理念,治罪与治理并重,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这次发布的电力咨询公司与农业局合同纠纷案,法院判令农业局承担违约责任,并采取有力执行措施,及时兑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在文旅公司一案中,法院判令违约国有企业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通过这两个典型案例,推动各级人民法院有效落实平等保护原则,机关法人、国有企业违约毁约、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同样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依法挽救陷入财务困境的民营企业。在系列破产重整案中,法院通过引进重整投资人,改善企业流动性,让企业“破产不停产”,在维持企业营运价值的同时,债权得到了高比例清偿,实现企业、上下游债权人、股东、职工和近10万名用户双赢多赢共赢。通过这一系列典型案例,引导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使企业获得新生。
此外,坚持善意文明执行。这次发布的案例里,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案涉烂尾楼没有简单一拍了之,而是依法引资恢复项目建设,使1472套房产竣工交付,一揽子执结近500件关联案件,妥善化解了近900个债权人的8亿多元债权,农民工工资全额支付,职工就业得以稳定。通过这一系列典型案例,引导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多做“放水养鱼”之事,少行“竭泽而渔”之举,在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