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检察:致力保护“地球之肾” 助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2024-07-31 15:41:41 - 广东检察

清城检察:致力保护“地球之肾” 助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飞来湖湿地公园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和清新区交界处,是清远市清城区第一个湿地公园,面积201万平方米(约3020亩),是清远城市环城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兼具景观水系和笔架河排洪双重功能,是清远城市绿地系统中最大的城市公园。

近年来,飞来湖公园遭受福寿螺、清道夫等外来物种入侵、沿湖自然驳岸坍塌、湖面生活垃圾堆积、污水直排等问题,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023年5月,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作为行政公益诉讼以事立案。

实地调查取证

5月下旬,清城区检察院邀请具有生态环境领域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陈文靖进行实地调查,并利用无人机成像光谱仪现场勘查以及对湖区水体取样检测等方式,进一步核实飞来湖公园遭受侵害的事实。

人民监督员陈文靖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相关联动单位在履行湿地保护、宣传、违法行为监督等方面存在堵点,湿地公园保护存在漏洞,建议检察机关要协调督促联动单位强化协调配合,凝聚履职合力,全面保障湿地公园生态环境。

清城检察:致力保护“地球之肾” 助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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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多方合力

5月29日,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清城区检察院组织区城市管理、林业、环保、农业、水利、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磋商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第三方公司参会并发表意见。人民监督员陈文靖在磋商会上发表监督意见: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飞来湖公园遭受的多种侵害问题,要实行分级保护、综合治理,建议建立示范点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

二是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职。针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建议农业部门进行药物防治与天敌防治相结合,维持湖区生态平衡;针对湖区污水直排,水体污染等现象,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湖区商户监管的同时,做好对湖区生态补水、清淤疏浚等工作。

三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建议相关部门建立飞来湖公园保护工作联动机制,在厘清职责分工、凝聚工作合力的基础上,推动湿地公园长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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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联动机制

8月11日,清城区检察院在充分吸收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联合区林业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建立了《清城区飞来湖湿地公园保护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厘清、细化相关职能部门在飞来湖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首办督办制度,并在飞来湖公园建立“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湿地保护公益诉讼示范点”,携手人民监督员,联合区林业部门等单位开展湿地保护方面的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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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养护管理

2024年4月16日,清城区检察院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邀请人民监督员梁惠芳参与监督。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相关行政机关对湖区在营的6家商户是否存在直排行为进行排查,对湖区16个垃圾集中点位是否存在清洗保洁过程中污水直流湖区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投入1000万元,加强对湖区周边污水主管道的修复;针对湖区存在的外来物种问题进行了3次药物防治与自然天敌相结合的治理;责成第三方管理公司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养护工作。

清城检察:致力保护“地球之肾” 助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对于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具有重要作用。清城区检察院主动邀请具有生态环境领域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对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巩固飞来湖湿地公园整改成效,规范和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清城区检察院将紧密关注飞来湖湿地公园的管理与修复进度,致力保护“地球之肾”,助力绿美清远建设,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清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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