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融外合”齐解纷——汉中南郑法院新集法庭诉源治理新“枫”景(三)快审快结保民生 弘扬正义获锦旗
当“司法为民,公正高效”和“精法巧调,求和促德”两面锦旗送到汉中南郑法院新集法庭法官和诉前调解员面前时,当事人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2024年6月,作为贾某某等33名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代理人苗某以及勉县某村干部一行来到新集法庭,将一厚叠起诉材料提交法庭,起诉许某及王某支付工资。经询问得知新集镇许某和王某于2022年初在汉中市勉县某镇的两个村承包土地用以种植烟草,雇请贾某某等33名农民工为其干活,拖欠工资共计64000余元至今未付。
许某、王某所雇请的工人大多系勉县当地农民工,因长期未获得工资,已影响到正常生活。在得知上述情况后,法官当即赶到许某所在村,通过村干部电话联系到许某(人在外地),将农民工索要工资的情况告知许某,许某以其在承包土地期间发生其他纠纷未解决为由,拒绝支付工资,法官耐心对许某阐明应当支付工资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许某仍心存顾忌,不愿支付工人工资。
此后,法官及法庭的诉前调解员又先后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多次与许某联系,向其讲明法律,为其指明维权途径,经过不懈努力,许某认识到拒付工人工资的错误,愿意接受调解,法院遂联系王某(人在新集),为王某讲法律摆事实,王某亦愿意与许某共同支付工资。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涉及人员众多的农民工工资纠纷得以化解。从收到诉状到最终调解,仅仅用时15天,为表达感谢,苗某在收到调解书的当日代表33名农民工向法庭和诉前调解员送来锦旗。
长期以来,南郑法院始终关心关注涉特殊弱势群体案件,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抚养费纠纷、赡养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多措并举,快审快结,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弱势群体的诉讼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作者:李凡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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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