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咬伤,家长称后续总费用无法确定,狗主人:已付25万,狗早前是被拴着的

2022-08-31 17:04:38 - 媒体滚动

转自:九派新闻

日前,江苏沭阳县的刘先生爆料称,4月3日,小区内一条阿拉斯加犬咬伤其5岁的女儿脸部、头部,导致女孩头面部大面积受伤。

女童被咬伤,家长称后续总费用无法确定,狗主人:已付25万,狗早前是被拴着的

刘先生说,当天他带着女儿在小区里玩耍,突然听见女儿的哭声,回头看见满脸是血的女儿,旁边一只阿拉斯加大型犬嘴边也都是鲜血。他立即拨打了120,并通知了妻子和狗主人,一小时后,狗主人到达现场。

他表示,狗主人说配合治疗。孩子在南京和上海陆续治疗5个月,他告知对方,孩子明年还需进行3次手术,现在对方称想一次性解决治疗费用。但孩子的治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无法确定治疗总费用。

“孩子本来性格很开朗,因被狗咬,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阴影,不愿意出门玩,也不太愿意说话。现在没有办法去上学,说怕同学嘲笑她脸上的疤痕。”刘先生说,孩子一直在做心理治疗,需要很长时间的心理疏导,医生也说孩子脸上的疤可能没法完全消除了。

女童被咬伤,家长称后续总费用无法确定,狗主人:已付25万,狗早前是被拴着的

他说,自己从没找狗主人索要过治疗费外的任何费用。目前只希望对方能赔偿治疗及后期的相关费用,给孩子一个公道。

狗主人马先生表示,狗当时确实无人看管,但是栓了狗绳。狗平常性格很温顺,可能是小女孩在旁逗它,导致被咬伤,他愿意承担治疗费用。

他称,自事发以来,已向受害者一家转款25万元,但对方提出每月支付1万元生活费,他才表示无法承担。如果后续走法律程序,商定了赔偿金额,他会立马执行,后续的治疗费用也会承担。

刘先生则表示,自己并未索要每月1万元生活费。对方如若仍拒不配合治疗,只能走法律渠道。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狗主人在公共场所未牵绳、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宠物犬咬伤儿童,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儿童因此产生严重心理创伤,还应当承担精神损失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九派新闻记者辜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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