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彭勇:采取四大举措,大力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2023-08-31 18:31:42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截至2023年6月底,累计完成101个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全省66.34%的农村(含涉农社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在8月29日召开的西南地区美丽乡村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彭勇这样介绍四川农村环境整治情况。

近年来,四川省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坚持人民至上的工作出发点,大力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彭勇介绍,四川省的举措主要包括四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委员会,省政府领导亲自挂帅,各职能部门明确任务分工。生态环境厅牵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农村厅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抓农村厕改;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城乡基层治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并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内容。

二是夯实治理基础。印发“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制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业务知识参考读本,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方案、标准、读本、办法、平台”五项措施,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出台项目审批、用地、用电、贷款贴息补助等优惠政策,安排省级专项资金25亿元,支持约8000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按照各地区经济发展条件、群众接受程度、风俗习惯、环境质量要求等特点,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分区分类治理。其中,成都平原以纳管和集中处理为主,川东北、川南地区以厕污共治+资源化利用为主,攀西经济区、川西北高寒高海拔地区以生态旱厕+资源化利用为主。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的大力支持下,广元市、德阳市、达州市先后入选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通过试点探索积累经验,广元苍溪县、南充阆中市采取“前端控源截污、过程生态治理、末端综合利用”的方式,治污的同时规范污水、粪污和垃圾处理,增强水体自净能力,防止水体返黑返臭。

四是强化长效管控。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及“回头看”专项行动,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要求,推动问题设施完成整改。通过委托运营和第三方监管、政府依效付费的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机制。巴中市巴州区“四个一点”资金筹措机制,眉山市“一元钱”收费模式,保障设施运维费用。南充市出台首个市级乡村污水处理条例,填补乡村污水处理领域的立法“空白”,实现乡村污水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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