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门私自外移3米多 业主被两位邻居告了

2024-08-31 03:07:41 - 三湘都市报

三湘都市报8月30日讯 新房入住装修,见自家入户门前有3米多长的过道,岳阳程某想着邻居不用走这一段过道,直接把入户门外移3米多。此举引来同一层另外两户邻居的强烈不满,多次抗议无果后,两人把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程某将入户门恢复原状。

8月30日,记者从岳阳华容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并执毕了这样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程某家住岳阳华容某小区,新房子收房后他准备装修,发现回家需要经过一条3米多长的过道,而这条过道仅通向自己家,程某把主意打到了这条过道上。装修时,他们没有同其他邻居商量,把入户门往外移了3米多,紧挨着楼梯间的门,让自家室内面积多出了几平方米。

这一改动很快被同一层的邻居刘某、谭某发现,他们认为程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物权,多次找到程某,要求程某不要占用公共过道,把入户门恢复到原位置,但程某认为自己并没有影响到其他人出入,拒绝挪门。

几次沟通都不欢而散,刘某、谭某一气之下把程某起诉到华容县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房屋入户门外的走廊系同一楼层三个业主共有,程某在未经其余两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入户门外移,占用了其余两人共有的空间,对两人的利益造成了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法院判决程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拆除自家入户门,将入户门恢复至购房合同房屋分户平面图位置。

判决生效后,程某并不理睬,仍然坚持不挪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通过耐心劝导,程某最终将自家入户门恢复了原状。

法官提醒,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类似占用小区公共区域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影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还给公共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作为建筑物所有权人,应当在合法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侵害其他业主的权益。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龙菲 李亦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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