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暨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66证券简称:利群股份公告编号:2024-072
债券代码:113033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进展暨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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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7.00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及截至2024年8月末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8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40,553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2024年8月29日的总股本842,425,651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6元/股,最低价为5.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2,534.06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8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0,553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6元/股,最低价为5.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2,534.06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366证券简称:利群股份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13033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8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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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