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1 05:31:50 -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17公司简称:绝味食品

第一节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截至2024年8月30日,公司最新总股本619,925,248股为基数(最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数为准),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3,923,31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1,800,580.80元,上述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三、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四、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17证券简称:绝味食品公告编号:2024-062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戴文军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17证券简称:绝味食品公告编号:2024-068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3,339,800,346.91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3,270,056,920.57元,占营业收入97.91%;其他业务收入为69,743,426.34元,占营业收入2.09%。

(一)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收入分渠道: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三)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公司无经销商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17证券简称:绝味食品公告编号:2024-067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731-89842956)。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绝味食品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4年9月14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4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7楼

联系电话:0731-89842956

传真:0731-89842956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

联系电话:0731-89842956

传真:0731-89842956

电子邮箱:zqb@juewei.cn

邮政编码:410016

联系人:高远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17证券简称:绝味食品公告编号:2024-064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2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0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0,4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059.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3月13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775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2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178.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5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1302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36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08,00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036.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125.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2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4714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2024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0,494,079.9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680,494,079.95元,本年度使用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28,988.46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40,590,0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59,866,931.59元,系已结项或终止项目结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54,010,813.0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915,200,485.39元,本年度使用38,810,327.67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591,913.69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81,783,962.3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3,181,235.55元,系已终止项目结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5,468,592.4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81,865,909.83元,本年度使用33,602,682.61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61,899,642.46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61,258,932.96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483,890,698.06元,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非经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有效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进行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募集资金使用实行总经理、财务总监联签制度。募集资金项目的每一笔支出均需由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后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予以付款。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除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0070010101000001680)未注销外,其余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及该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98,178.40万元。公司5家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长沙银行高新支行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储存和使用。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116,366.07万元。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第五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长沙分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光大银行长沙华丰支行、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光大银行长沙华丰支行78770181000054889账户为光大银行长沙华丰支行78770180801787988的子账户,已于2024年3月销户。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4年半年度无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5,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1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半年度,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6,000.00万元,2024年半年度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收益354.36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4年半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变更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注: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酱卤食品加工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8,378.08万元,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8,360.28万元,投资进度达100.21%,主要系使用募集资金结算利息17.80万元。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证券代码:603517证券简称:绝味食品公告编号:2024-063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张高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17证券简称:绝味食品公告编号:2024-066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和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并发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2024》),规定了“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相关的账目处理发生变更”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印发了“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并发行《应用指南2024》,规定了“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相关的账目处理发生变更”。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7号”和《应用指南2024》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17证券简称:绝味食品公告编号:2024-065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5,849,380.49元(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定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00元现金红利(含税)。以董事会审议日当前公司总股本619,925,248股为测算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3,923,312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1,800,580.8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1.45%。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涉及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规范,现金分红水平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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