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太原分行被罚60万元:贷款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 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行职责
2024-08-31 11:39:59 - 财富动力网
8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因在贷款业务中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制度,以及存在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即实际履行职责的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6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这一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合规性和高管任职资格管理的严格要求。
同时,针对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履职的问题,时任兴业银行太原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的焦晓明被监管部门给予了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