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4-01-02 10:11:22 - 中国质量新闻网

河南省​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商建法〔2023〕5号)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0月31日对抽取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对市管在建建筑工程项目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取了8个项目作为检查对象,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对建筑工程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建筑工人实名制落实情况、工程担保制度执行情况、各参建方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受检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及执业人员基本遵守建筑市场有关法律法规,但还存在以下不规范行为。

(一)未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商丘建业联盟新城7期、商丘师范学院艺术中心、正商书香华府(三期)、商丘市睢阳区长江鑫苑棚户区改造项目(翰林府第)南区、商丘市残疾人康复设施项目、信华城6期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未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睢阳区尚书苑项目施工企业未提供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料。

(二)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在岗率不高。商丘市睢阳区长江鑫苑棚户区改造项目(翰林府第)南区、睢阳区尚书苑、商丘市残疾人康复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岗;正商书香华府(三期)、商丘睢阳吾悦广场、信华城6期项目部分管理人员未在岗。

(三)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睢阳区尚书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商丘市残疾人康复设施项目、商丘市睢阳区长江鑫苑棚户区改造项目(翰林府第)南区未提供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有效资料。

(四)工程担保业务开展落实不到位。商丘师范学院艺术中心、商丘市睢阳区长江鑫苑棚户区改造项目(翰林府第)南区、商丘睢阳吾悦广场、睢阳区尚书苑项目、商丘市残疾人康复设施项目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资料。

(五)部分人员证件过期。商丘建业联盟新城7期、商丘市睢阳区长江鑫苑棚户区改造项目(翰林府第)南区、睢阳区尚书苑项目存在部分人员证件过期、资料更新不及时的现象。

(六)人员社保缴纳不规范。商丘师范学院艺术中心、商丘睢阳吾悦广场项目部分人员社保不在施工总承包单位;商丘建业联盟新城7期、商丘市睢阳区长江鑫苑棚户区改造项目(翰林府第)南区、睢阳区尚书苑建设项目未提供部分人员社保。

(七)现场记录不规范。商丘建业联盟新城7期、商丘睢阳吾悦广场、睢阳区尚书苑建设项目监理纪要不符合要求。部分项目现场资料归档不全,不能及时提供全部资料。

三、问题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已向项目各责任方下达《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大部分事项已完成整改,个别事项正在整改中。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问题整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市各建筑项目和建筑业企业要举一反三,特别是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人员在岗在位和履职履责等方面全面自查,对查找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二)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劳务企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等必须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确保信息录入全覆盖。施工、监理企业要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督促各项目部严格落实制度要求,确保施工期间实名制信息化考勤全覆盖、进场人员全覆盖。

(三)认真履行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履行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落实建设工程主体行为责任,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各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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