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广州晋盈美妆护肤品原料有限公司被罚

2023-11-02 15:52:00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双公示查询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广州)网站获悉,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晋盈美妆护肤品原料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的规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符合一般处罚情形,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900元;2.罚款2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21900元。

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广州晋盈美妆护肤品原料有限公司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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