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人,临时身份证这些地方可办理→

2023-11-02 18:10:40 - 媒体滚动

转自:定州发布

户籍业务之居民身份证办理

居民身份证办理分为:申领、换领、补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民可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内或者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变更,出生日期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

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挂失,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申请补领,也可通过“冀时办”App、“定州户政”微信服务号进行办理。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以向现居住地就近派出所办理,交验居民户口簿。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由监护人陪同,交验居民户口本,居民户口本如未登记申请人与监护人亲属关系的也就是说申请人与监护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等。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定州市自来佛南街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安户籍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月店、叮咛店、李亲顾、杨家庄、东旺、清风店派出所设有临时身份证办理点,就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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