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别人忘在取款机的银行卡里取了12500元,这是犯了什么罪?

2023-11-02 16:59:47 - CCTV今日说法

去自动取款机取钱发现有张卡‍‍‍

密码已经输入 余额也不少

卡主却不见了

我先把钱取出来看看情况

第一天风平浪静‍

第二天 平安无事

第三天 警察上门!

我从别人忘在取款机的银行卡里取了12500元,这是犯了什么罪?

1

Q1

我从别人忘在取款机的银行卡里取了12500元,这是犯了什么罪?

我去自动取款机取钱时,发现别人忘了把银行卡取出,于是就用这张银行卡取了12500元。我取完钱后感觉不对,也没银行卡主的联系方式,于是拿回家用纸把钱和卡包在一起,等失主来取。第三天,警察找来了,我原封不动地还给了他。请问,这是犯了什么罪?

A1:

你所说的行为涉嫌构成盗窃罪。

取钱者在自动取款机上通过他人已经输入密码的银行卡取款,取走卡中的12500元,之后并没有给对方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在明知对方无法联系到自己的情况下,取钱者也没有采取任何方式返还款项,已经排除了他人对财物的占有和利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涉嫌盗窃罪。

虽然说回家后,取钱者用纸把钱和卡包在一起,等着对方来取,但是取钱者在取走卡里的财物时就已经涉嫌构成盗窃罪。尽管取钱者在对方与警察上门联系时,已经退还全部款项,但是取钱者返还款项并如实供述的行为仅能成为量刑情节,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轻处罚。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警察向取钱者了解情况或讯问时,建议取钱者如实回答,不要有所隐瞒,争取从轻处罚。

取钱者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应由法院最终判决,以上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参考。

2

Q2

我从别人忘在取款机的银行卡里取了12500元,这是犯了什么罪?

6年前,男女双方在未办结婚证的情况下生下一子。不久后,男方因贩毒被判刑5年,女方与准婆婆居住,共同带小孩。今年3月,男方刑满释放回家。因被婆婆骂,女方搬离住处,男方要求女方把自己物品搬走,女方是否可以提经济赔偿?

A2:

如果女方对居住的房子没有所有权、租赁权,也未设立居住权,那么男方要求女方把自己的物品搬走,女方不可以提经济赔偿,但是女方有权要求男方作为儿子的父亲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关于女方能否因“男方要求女方搬离房屋”向男方主张经济赔偿,取决于女方与男方是否建立婚姻关系、女方对居住的房屋是否享有法定权利。根据你的描述,女方与男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不存在夫妻之间的法定扶助义务。如果女方对居住的房屋不享有所有权、租赁权,也没有设立居住权,那么男方要求女方搬离房屋,女方无法主张经济赔偿。

但是,即使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也不影响儿子与男方之间的父子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的规定,父母具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男方作为父亲理应承担起责任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若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女方有权以抚养费纠纷起诉男方要求其支付。

3

Q3

我从别人忘在取款机的银行卡里取了12500元,这是犯了什么罪?

去年4月上班,老板答应给我支付前3个月房租,房租1个月800元。3个月之后,公司继续给我交房租,并口头承诺在我收入未提高之前由公司承担房租。今年5月,老板突然让财务跟我说只承认前3个月房租,后续公司给的叫垫钱,要我以其他方式返还。我该怎么办?

A3:

根据你的描述,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公司与你就房租事宜达成口头一致,你无需以其他方式返还公司已经给你支付的房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法律并没有对劳动者是否享受、如何享受福利待遇作出强制性规定,只是原则性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因此,公司承诺为你解决房租问题,可以视为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待遇。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你的描述合理推断,你与公司仅就此约定达成口头一致,并未将其写入书面劳动合同中。如果你有录音、微信聊天截图、短信等证据能够证明公司承诺在你收入未提高之前一直为你租房,并且公司也一直按照口头约定履行了承诺,那么在实践中通常可以视为双方就此约定达成合意,此约定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内容,你无需以其他方式返还公司已经给你支付的房租。但如果你无法收集到有效证据,你的主张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因此,如果现在公司要求你返还3个月之后的房租,你可以先与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明确表示公司为你支付房租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注意保留协商过程的证据。如果协商不成,你还可以尽可能收集证据,申请当地居民委员会或下设劳动服务机构等具有劳动保障和民事调解职能的社会组织介入解决纠纷。

4

Q4

我从别人忘在取款机的银行卡里取了12500元,这是犯了什么罪?

我在工厂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时被高处铁架砸成重伤,工厂是外包的,不愿出钱。我现在还在医院,已经花了三四十万元。我该怎么办?

A4:

如果你的情况被认定为工伤,那么你可以通过工伤保险获得赔偿。如果你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则你可以通过提起侵权责任纠纷诉讼获得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你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虽然你没有与工厂或外包人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根据相关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若根据上述标准判断,你和工厂或外包人已成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你可以收集工作证、工资流水、打卡记录等证据,先确认劳动关系,再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你的情况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你可以通过提起侵权责任纠纷诉讼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你被高处铁架砸伤是工厂管理不善导致的,工厂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未对你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被砸伤是第三人导致的,那么你既可以请求砸伤你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工厂给予补偿。

5

Q5

我从别人忘在取款机的银行卡里取了12500元,这是犯了什么罪?

异地购买二手车时,车行告知买方商业险有效并发送保单。车还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理赔时发现退保。车行构成欺诈或者属于故意隐瞒合同订立的关键信息吗?车行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A5:

车行的行为不构成欺诈也不属于故意隐瞒合同订立的关键信息,但车行须就买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车行是卖方,二手车交易欺诈认定的原则主要有:经营者隐瞒的信息是否属于可能影响车辆安全性能、主要功能、基本用途或者对车辆价值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消费者选择的重大瑕疵,并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是否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欺诈行为。在本案中,车行退购商业保险并不符合影响消费者选择的重大瑕疵的情形,车行的行为不构成欺诈,买方不能据此主张退一赔三。如果车行是居间方,车行的行为亦不属于隐瞒合同订立的关键信息,因此亦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居间服务费的退一赔三。

关于车行应承担的责任。虽然车行的行为不构成欺诈也不属于故意隐瞒合同订立的关键信息,但车行的退保行为属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合同的约定,属于违约行为,消费者还是可以通过协商、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消费者可以据此向车行主张违约责任,要求车行赔偿因其退保行为而给消费者带来的经济损失。

感谢值班律师:

我从别人忘在取款机的银行卡里取了12500元,这是犯了什么罪?

常亮(北京)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