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校投毒案”一审开庭择期宣判:朱某某是否买凶投毒为庭审焦点,7名死者的家属各提百万赔偿

2023-11-02 00:16:00 - 成都商报

转自:红星新闻

11月1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安徽和县“武校投毒案”在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当晚11时20分,庭审结束,时长约14小时。红星新闻记者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及被害人亲属4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开庭为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被告人方付某某、朱某某出庭。7名受害者的家属及代理人到场,提出民事诉讼。其中,6名死者的家属分别要求被告人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恤金等100余万元,另有1名死者的家属提出赔偿150余万元。

“武校投毒案”一审开庭择期宣判:朱某某是否买凶投毒为庭审焦点,7名死者的家属各提百万赔偿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1997年6月30日,安徽省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发生130余人剧毒急性鼠药中毒事件,造成7人死亡。26年后,案件告破。据检方起诉书,经侦查,该校当年的教练付某某、另一武校负责人朱某某对事发武校负责人彭某某心怀不满,商议投毒。朱某某给了付某某500元,承诺“事成后”给付某某5万元。付某某向武校早餐的咸豇豆内投放了“毒鼠强”。

付某某投毒是否为朱某某授意?

两名被告人各执一词

法庭上,被告人付某某回忆当年下毒的情节时情绪失控,平复2分钟后讲述了当年的情况。付某某回忆,他在武校任职期间生活拮据,与食堂工作人员发生过争吵。案发前一天,他趁夜色潜入学校食堂,打着手电筒把两包鼠药投入食物中。天亮后,他准备逃走,听到救护车的声音心里害怕,看到有车来就上了车离开和县。

付某某称,自己身患疾病,需要用钱治病,投毒主要是因为朱某某答应给他5万元。逃亡期间,付某某曾打电话向朱某某要钱,对方挂断后不再接听,付某某就和朱某某断了联系。

据悉,多年来,付某某隐匿身份潜逃,先后窜至江西新余及福建多地,打零工为生。法庭上,付某某说,逃亡期间,自己一直用化名生活。被捕时,他正在一家皮革厂干活,警方叫出其真名,他马上就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没有反抗,觉得“不用再跑了”。

付某某在进行最后陈述时表示:“说实话,我们两个都该死,毁了8个家庭,包括我自己的。从死了人之后,我就开始后悔,我当时还觉得对不起彭某某。希望法官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另一名被告人朱某某在庭审中拒绝承认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朱某某表示,自己当年确实给了付某某500元,但这笔钱是给付某某作为介绍生源的费用,支付于两人商议报复彭某某之前,不是让他“办事”的定金。

朱某某称,当年自己的生源被彭某某带走,他对彭某某心怀怨恨,但他从未授意付某某向食堂投毒,也没有承诺要给付某某5万元“办事费”。对于多年来隐姓埋名逃亡的原因,朱某某表示是担心被“误会”牵连。

庭审中,朱某某的代理律师认为,朱某某无犯罪,无投毒动机,也没有投毒行为,不构成同犯。而公诉机关认为,朱某某虽然没有参与投毒,但参与了谋划,并且提供了资金。公诉机关指出,朱某某和付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朱某某和付某某不宜区分主从犯,为共同犯罪。

对于受害者家属提出的民事诉讼赔偿,付某某称自己没有赔偿能力,朱某某表示愿意赔偿。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

法庭外,当年的武校学生张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当天吃早饭时,她注意到咸豇豆味道不对劲,就把咸豇豆吐掉了,所幸没有明显症状。她认为,无论动机为何,付某某的所作所为是令人愤怒、不可原谅的。

当年的中毒者齐勇(化名)此前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付某某是他当时的散打教练,对他其实还不错,但付某某“心思重”,“比如有些同学有事请假回趟家,不带点礼物或水果送他的话,付某某心里就会不太痛快,找借口拿棍子打人。”

齐勇回忆,当天学生们按顺序打饭,他挖了一大勺子咸豇豆放到稀饭里拌着吃,“讲不出来那个味,反正就是不对劲。一直到现在多少年了,我看到咸豇豆稀饭,就有种想吐的感觉。”接着他看到学生们“扑通”一声栽倒,他第一时间离校寻求村医帮助。

检方起诉书:

武校教练向学校早餐投毒,

130人中毒、7人死亡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1994年左右,被告人朱某某和彭某某在和县合作经营和县少林武术馆,朱某某任馆长,彭某某任主教练。经营过程中,二人发生矛盾。彭某某离开和县少林武术馆,重新创办了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并带走大部分师生。朱某某因此对彭某某心生怨恨。

1996年,付某某到彭某某的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任教。期间,付某某因琐事对彭某某心生不满。付某某与朱某某结识后,两人发现彼此是出身同一武馆的师兄弟,且均表达出对彭某某心怀不满。于是朱、付两人意图报复彭某某,把彭某某的武校搞垮。

“武校投毒案”一审开庭择期宣判:朱某某是否买凶投毒为庭审焦点,7名死者的家属各提百万赔偿

据检方起诉书,1997年6月,两名被告人商议用投毒的方式报复彭某某。由付某某实施投毒,朱某某承诺事成后给予付某某5万元,并当场向付某某支付了500元。6月20日,付某某从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辞职,回到老家购买了2包“毒鼠强”。

6月29日晚,付某某潜入校内厨房,向咸豇豆盆内投放了事先准备好的“毒鼠强”。次日,该校130余名师生吃过早饭后发生呕吐、抽搐等症状,7名学生死亡。经勘查,咸豇豆等物品检出“424毒鼠强”成分,7名学生死因均系“424毒鼠强中毒”。

红星新闻记者从官方渠道获悉,案发后,付某某与朱某某隐匿身份潜逃多年,付某某在江西、福建一带流窜打工,朱某某先在江西鄱阳县躲藏了2年,后窜至浙江杭州市打工,先后在江西上饶市、贵州贵阳市开办桶装水生产企业。

和县几代民警始终没有放弃追踪该案,当年的专案组从未解散。2022年下半年,专案组在贵州发现了朱某某的踪迹,今年年初基本锁定了朱某某的藏匿地点。今年5月初,福建晋江警方利用大数据分析,发现在一皮革厂打工的男子与嫌疑人付某某存在相似体貌特征,经两地警方反复比对确认后,立即将其控制。

5月7日清晨,专案组千里奔赴贵阳市,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将隐匿身份并在当地开办桶装水生产企业的朱某某在厂内成功抓获。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付某某、朱某某以投放老鼠药的方式造成一百余人中毒、七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刑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投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多名中毒者留下神经系统后遗症

死者家属望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

投毒案给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痛苦。一篇2006年发表的论文显示,1997年6月,和县人民医院接收四亚甲基二砜四胺(毒鼠强)人为投毒中毒88人,其中有神经精神障碍者26例,占29.5%。26例患者均为和县武术学校学生,男11例、女15例。年龄10~17岁,平均14.3岁,均有早餐食用投放了鼠药的稀饭史。

另一篇由安徽省公安厅科技处作者署名的文章表明,投毒事件中的7名死者年龄最大15岁,最小10岁,都是重症中毒,均在一天之内持续昏迷抽搐中死亡。毒鼠强重症中毒经抢救未死的,都有程度不同的神经系统后遗症,表现为记忆缺损或丧失,识别判断能力降低,表现呆傻,因而丧失生活和工作能力。

“武校投毒案”一审开庭择期宣判:朱某某是否买凶投毒为庭审焦点,7名死者的家属各提百万赔偿

开庭前,投毒事件中12岁死者刘某某的姐姐告诉红星新闻,警方告知他们凶手落网的消息时,母亲因为过于激动住院,“我父亲当年受这件事的打击,弟弟死了四五年以后,父亲就过世了。”据刘某某的姐姐讲述,当年他们没来得及见弟弟最后一面,赶到医院时只看到一个病床上躺着三四个小孩,弟弟已被送往太平间。

另一名死者的父亲田先生是中巴车司机,他回忆说,事发当天早上7点,他被同事告知武校孩子中毒,急忙驾车前往医院。经过武校岔路口时,田先生看到路边躺着的全是中毒的学生,便赶紧让学生们上车,“大概有二十多个,上车的时候歪歪倒倒的,下车的时候都吐着沫子。”田先生说,他在医院找到儿子时,发现他身体软绵绵的,已经没有心跳,医生按压抢救已无力回天。

原本送儿子去武校是为了强身健体,却没想到命丧于此。在失去唯一的儿子3年后,田先生才下定决心再要一个孩子。“这个决定太艰难了,我当时已经41岁。孩子走后我一点精神支柱都没有,3年不敢开中巴车,没有一天忘记过这件事。”田先生希望法院能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此次开庭,田先生当庭提出了15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诉求。

红星新闻记者罗丹妮孙钊王语琤

编辑张寻责任编辑魏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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