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房屋租金指导价格的70%收取

2024-02-02 15:25:15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近日,为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关于《抚顺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的通知。

抚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房屋租金指导价格的70%收取

《办法》显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

(一)具有本市城区非农业户籍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外埠来抚顺及本地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公交司机、环卫工人、青年医生、青年教师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保障对象等。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为:

(一)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保障标准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房屋租金指导价格的70%收取。

《办法》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确定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一人户家庭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区非农业户籍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区非农业户籍3年以上;

2.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3.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抚顺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收入水平足以支付租金等相关费用;

4.主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抚顺城区内无住房。

(二)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外埠来抚及本地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公交司机、环卫工人、青年医生、青年教师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保障对象等申请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一年以上(含一年),在抚顺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

2.人均可支配收入2500元/月以下,收入水平足以支付租金等相关费用。本科以上学历不设收入限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抚顺城区内无住房。

公交司机、环卫工人、青年医生、青年教师不设收入限制。外埠来抚及本地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五年内,不设收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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