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生 暖民心】新疆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 58种试行待遇保障“免审即享”“即申即享”

2023-12-02 11:36:00 - 新疆网

转自:新疆网原创

核心提示:强直性脊柱炎、心律失常、硬皮病(硬斑病)等病种,被规范纳入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史传芝)强直性脊柱炎、心律失常、硬皮病(硬斑病)等病种,被规范纳入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

12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近日,自治区医保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全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的通知》,建立自治区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简称《病种目录》)共列入58种病种,包含各统筹地区现有的全部门诊慢特病病种(共120个疾病)。其中,将属于同一病种大项类别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进行合并和规范表述,将84个疾病合并为22个病种;对各统筹地区现行保障的其他36个疾病予以单列。

自治区制定《病种目录》,是按照适应自治区居民疾病谱变化、诊疗规范有效、基金可承受等原则,经组织专家论证,将部分需长期在门诊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

各统筹地区可综合考虑现有病种、疾病发生率、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在《病种目录》内自行选择确定统筹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门诊慢特病病种。

对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门诊慢特病病种,将试行待遇保障“免审即享”、“即申即享”。目前,医保经办机构正在制定具体的经办服务规程。

据了解,目前,乌鲁木齐市参保人员慢性病申请,需前往乌鲁木齐市具备慢性病鉴定资格的三级医院医保办进行办理。除糖尿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恶性肿瘤外,其他慢性病病种均须提供半年至1年以上不等的病史资料或用药记录。参保人员患有慢性病确需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的,到具有特殊慢性病鉴定资格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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