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公证机构实行告知承诺制 为当事人快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业务

2023-03-02 18:30:46 - 司法部

转自:司法部

案例六

浙江省衢州市公证机构实行告知承诺制

为当事人快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业务

推荐理由:本案例为公证机构通过对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实行告知承诺制为当事人快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业务的典型案例。实践中,当事人因亲属死亡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业务时,由于工作变动、户籍迁移、社区人员调整等诸多因素,导致当事人开具有关证明困难,形成办事“堵点”。采用告知承诺制先受理、后审查,是疏通“堵点”的有效手段。

【基本案情】

2021年6月12日,当事人林女士和其女儿龚女士到衢州市某公证机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业务。2020年6月24日,林女士的丈夫龚某某因病在江苏省某市死亡,其生前与妻子林女士在衢州市共有两处房屋,一处为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龚某某、林女士夫妻退休后,随女儿龚女士常年在江苏省某市居住和生活。因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需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林女士回到浙江省衢州市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但被告知因被征迁人龚某某已死亡,需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后才能办理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由于龚某某退休较早、与家人长期在外地生活,龚某某生前所在的相关单位均表示无法为龚女士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得知上述情况后,该公证机构决定先行受理林女士继承其丈夫龚某某遗产及龚女士放弃其父亲龚某某遗产继承权的公证申请,当即梳理列出待证事项所需要的证明清单,并根据证明材料获取途径进行分类处理:对可以通过共享途径获取的政务信息类材料,由该公证机构负责核查;对符合《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试行公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范围的,由林女士及龚女士出具相关承诺书进行承诺;其他必要证明材料由该公证机构根据林女士和龚女士提供的线索,代为取证调查。

申请受理后,该公证机构与公安、民政、自然资源、银行等单位通过数据共享及部门核查的方式获取了龚某某的死亡信息、亲属关系信息以及遗产相关信息。根据林女士和龚女士提供的线索,承办公证人员专程到被继承人住所地和相关单位进行了调查走访,充分核实、确定龚某某死亡、亲属关系及遗产情况。6月16日,该公证机构为林女士及龚女士出具了公证书,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全部内容见文后链接)

专家点评

点评人:何海波,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在一些地方,领取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必须确认原房屋所有权人(被拆迁人),以保证身份同一;在原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的情况下,则要求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以保证身份关系合法;为了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又需要当事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多份材料……如此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但实践中,由于当事人工作变动、户籍迁移、社区服务人员调整等原因,当事人开具证明存在困难;一旦缺少某项证明,整个办事流程就可能出现卡顿、形成堵点。衢州市公证机构在自己职责范围内,通过告知承诺制,为当事人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业务提供便利,较好地解决了程序卡顿、疏通了流程堵点。

衢州市公证机构的做法使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决策部署落到了实处,体现了高效便民、风险可控的原则,值得深入挖掘、更多推广。

(完整版专家点评见文后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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