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的蘑菇要办“身份证”
2022-04-02 06:47:12 -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吴晓军)“现在,对外销售的菌种都有了‘身份证’,标注了种类、级别、质量、执行标准及生产者名称、生产地点等内容。县农业农村局也帮助我们办理了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后可以放开手脚经营了。”日前,河南省固始县恒康食用菌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许某对前来回访的该县检察院检察官张启平说。
恒康公司位于固始县城乡结合部的国营农场,经营范围包括食用菌种制作与产品栽培、产品深加工等。今年2月9日,张启平到该公司走访时发现,对于食用菌培育加工,种子法以及《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都有明确规定,但该公司生产的食用菌菌种存在未按规定建立菌种生产、经营档案,没有详细载明菌种生产地点、时间、数量、培养基配方、培养条件、菌种来源、菌种流向等情况,导致菌种无法溯源,存在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大于天。其他食用菌生产经营者是否也存在同样的问题?2月22日,固始县检察院向该县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开展菌种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督促辖区内菌种生产企业和农户遵守相关规定,保障菌种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收到检察建议后,固始县农业农村局立即行动,当天印发了专项整治行动通知,安排各股室对食用菌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户进行核查。3月8日起,该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食用菌菌种生产企业和农户开展执法检查。目前,经过专项整治,相关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增强了,菌种生产经营的市场秩序也稳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