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评 | 破除“隐形门槛”“体外循环”
民营经济一头连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生计。这些年,我省在大力推动实现各类所有制经济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写在文件规定里的标准、条件、材料、环节大幅减少。但一些民营企业仍然反映束缚紧、限制多,项目招投标就像“萝卜招聘”,表面看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实际设置重重“隐形门槛”;明明是“一件事一次办”,有的地方借口工作需要、加强监管,自行设立前置条件,政务服务事项长期“体外循环”,企业依旧得多头跑、反复跑。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必须破除这种没有写在纸上的“隐形门槛”、没有体现在流程里的“体外循环”。
陕西取得今天的发展成就,可以说,民营经济功不可没,民营企业家功不可没。实践证明,民营经济好则陕西经济好,民营企业强则陕西发展强。当前,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最优环境、提供最优服务、给予最大支持,对我省来讲十分重要也更加迫切。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的“隐形门槛”“体外循环”,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更挫伤了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热情,已成为阻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绊脚石”“拦路虎”,必须坚决拆除,刻不容缓。
民营企业遭遇“隐形门槛”“体外循环”,说到底还是个别政府部门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理解有偏颇,行动有走偏,违背了市场公平原则。拆除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藩篱,关键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法律制度上着力破解市场准入难。
今年,我省出台《进一步提振信心恢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就是为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让民间资本进得来、稳得住、发展好,不仅要全面清理和修订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相关规定,坚决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还要全面清理对民间投资的不合理限制,严禁以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和准入门槛。
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用法治管住“隐形门槛”“体外循环”的推手,要全面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人为设置障碍的部门和守着权力不办事、拿着公章难为人的干部决不手软、严肃问责。(南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