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滕某某被诈

2024-04-02 05:14:55 - 齐鲁晚报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滕某某被诈骗案资金返还公示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在办理滕某某被诈骗案中,将涉案账户(卡号6236681460008050045)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滕某某被骗资金50000元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自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5月02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531-87983049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202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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