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2-06-02 17:17:50 - 佳木斯政务

为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严防节日期间“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回潮,现将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富锦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原代理教导员吴再全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问题。吴再全任富锦市公安局南岗派出所所长期间,借春节、中秋、端午、女儿结婚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18人所送礼金、消费卡共计17万元。吴再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吴再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桦南闫家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原副书记、经理潘瑄珂超标准接待问题。2014年至2021年,潘瑄珂任闫家粮库党支部副书记、经理期间,超标准接待,购买烟酒等共计花费29万元。潘瑄珂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潘瑄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桦川县水务局新城灌溉站站长盖士飙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8年,盖士飙违规决定超标准给踏查水田面积和水利设施工作的21名职工发放补助费1.7万元。2022年1月,盖士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助被责令退还。

4.同江市向阳镇朝阳村党支部原书记李秀艳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21年6月10日,李秀艳委托他人在“朝阳村健康服务微信群”发送举办“乔迁宴”信息,并于6月12日操办“乔迁宴”20桌,收受礼金17.8万元。李秀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李秀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以上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在高压态势下,一些地方和单位,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不收敛、不收手。这些问题的查处,释放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越往后盯得越紧、要求越高、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表明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决态度。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端午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勇于向各类“四风”问题“亮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带头严格家教家风,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在抓作风改作风上走在前、作表率。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纠治“四风”的战略定力,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继续强化执纪监督,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精准发力、从严处理,让心存侥幸者及时收手,让遵规守纪成为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佳木斯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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