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宏兴建材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1万元

2024-06-02 02:20:21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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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5月30日消息,林口县宏兴建材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调校流程进行作业,造成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报警时长14秒,不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8.3.1的规定,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处以1万元罚款。

据公告内容,2024年5月22日7时54分对机轨合一运输大巷甲烷传感器进行调校时未按调校流程进行作业,造成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报警时长14s,不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的8.3.1规定,表现为未能按规程进行设备校准,触发了安全监测系统的报警机制,遭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监察执法六处的处罚。

林口县宏兴建材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构成了安全生产法违规行为。对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对林口县宏兴建材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做出了1万元的罚款决定,并公告有效期至2025年5月30日。

林口县宏兴建材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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