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弘亿商店被罚款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财物

2024-06-02 11:30:21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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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5月31日消息,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弘亿商店因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未按规定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被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2饼;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40元(¥540);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5000)。

根据公告内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弘亿商店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确保他们经营的食品标签合规,也没有按照规定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这些行为是违法的。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弘亿商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构成了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违规行为。因此,被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罚款5000元,没收了属于违法经营的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同时也没收了违法所得的人民币540元。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弘亿商店被罚款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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