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平稳缓释,确保不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

2024-06-02 13:27:00 - 澎湃新闻

5月31日,《中国银行保险报》刊发了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党委署名撰写的《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奋力书写金融强国建设广西篇章》一文。

文章中,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广西监管局提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当前在防风险方面采取的措施。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广西监管局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坚持‘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方针。我们要牵牢地方法人机构改革化险的‘牛鼻子’,统筹重点领域,守护好一方金融平安。”

文章分别从农合机构改革、房地产市场、地方债等方面作了介绍:

以农合机构改革化险为带动,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法人机构风险。落实党委班子“分工包案”机制,坚决打赢高风险机构清零“歼灭战”。高质量组建广西农商联合银行,制定“1+8+N”监管政策推动机制转换,破除风险周期率。探索组建地市统一法人农商银行,破解金融承载能力有限和机构竞争力不足问题。加快村镇银行“法人转分支”改革重组。引导城市商业银行、地方法人保险机构和非银机构改革转型、稳健发展。

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为抓手,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建立“一项目一主办行”机制,推动全国首笔融资协调机制贷款落地,项目数量、融资金额排全国前列。推动出台广西房地产“金融15条”,保交楼配套融资规模全国靠前,“三大工程”贷款实现较快增长。

以“不爆雷”为底线,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平稳缓释。全力落实中央政策,推动在省级层面设立平稳基金,组建银团支持重点地市化债。支持地方降低债务成本,完善激励机制,增强金融支持化债的可持续性。严防相关风险向地方法人机构传导,确保不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

其中,文章提到的地方法人机构一般是指相对于国家独资或国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机构之外的规模小、门类多、彼此独立的多种中小型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小信托公司、中小金融租赁公司等。

此前,广西农商联合银行已于2024年2月正式挂牌开业。

公开资料显示,广西农商联合银行全称为广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改制设立,全区共有91家县级农合机构,其中农村商业银行55家、农村合作银行1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6家,营业网点2309个,在岗员工2.5万多人。

据证券时报网报道,广西农商联合银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区直和南宁市直国企等发起设立,原自治区联社业务及债务等由该行直接承继。这也意味着,该行采取的是“上参下”的模式:由新成立的农商联合银行参股,甚至控股辖区内的农商行、农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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