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2024年度落实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方案

2024-07-02 11:43:30 - 媒体滚动

转自:沧州发布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大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力度,日前,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沧州市2024年度落实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方案》围绕全力推进防洪保安、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着力打造“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的幸福河湖。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进完成防洪工程体系建设任务。聚焦交通干线、电力能源等重要目标,紧盯水库、蓄滞洪区、骨干行洪河道、城市易涝区等重点部位,压实各方防汛责任,做好隐患排查、应急响应、扩面转移、雨洪调度、应急抢险等各项工作,确保防洪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排查短板弱项,全力抓好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落实、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方案制定、汛前防汛演练等工作,以万全准备应对万一可能。

扎实推进节水行动,2024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不超过35.4立方米,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2%以内,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8%。坚持从严管控、依法整治,进一步提高河湖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维护干净畅通的河湖岸线空间,提升河湖蓄洪能力。

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分区施策、分类指导,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比例达到省定目标要求,入海河流国考入海口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不缺不漏”要求,健全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体系,完成全市流域范围内所有排污口排查,完成子牙河、大清河、黑龙港及运东等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排污口整治。完善城镇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加快乡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在巩固已有地下水超采治理成效基础上,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引调水、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农业灌溉水源置换等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2200万立方米。

深化河湖长制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执法,协同做好跨界河流日常管护。协同做好津沧水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津沧跨界河流水质稳定改善。有效拓展河湖综合治理成效,助力绿色发展转型,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强化项目建设、机制建设、水源保障和监督评价等措施,参照幸福河湖建设标准,因地制宜探索开展“秀美河畔”“最美家乡河(湖)”等评选活动。

为保障《方案》顺利实施,我市将分级组织开展河湖长履职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深入落实“河湖长+”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管理保护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守护燕赵河湖”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在重点河流探索建立综合性司法保护基地,推进环境司法与行政职能有效衔接。

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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