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检察:“刑事公诉+公益诉讼”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24-07-02 16:37:55 - 广东检察

“这个减肥药吃了这么久,一斤没瘦却经常肚子痛”

“那说明你吃的时间还不够长,再买一点吧……”

本想减肥易,却入骗子局,受害者们此刻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一根“犯罪链条”钓上了钩。

假药分包卖,暴利从中来

2021年以来,陈某某多次通过网购平台1688购买仅用透明塑料袋包装的乳白色瘦身胶囊,该胶囊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属于“三无产品”。陈某某用网购来的黄色中药袋将胶囊进行包装,在没有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合格证、医生处方等证明的情况下,搭配网购的酵素梅子在微信朋友圈兜售,并宣称该减肥胶囊为一人一方的老中医配制。与此同时,陈某某还虚构了药品成分,制成图片在朋友圈发布。通过微信将进价一元一粒的胶囊高价卖给韦某旋、林某欣等人,韦某旋将买来的胶囊兜售给当事人刘某琴、古某敏、李某云,这3人未加核实胶囊宣传信息真伪,在自己朋友圈向亲友及身边人推销,6人累计销售金额达16万余元。

售假损公益,“双惩”严打击

2022年6月,公安机关在陈某某等人住所扣押了尚未售出的乳白色瘦身胶囊。经检测,该乳白色胶囊含有盐酸西布曲明、盐酸N-单去甲基西布曲明。西布曲明在《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中榜上有名,属于违禁成分,长期服用含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药,会出现口干、失眠、腹泻、心率升高、月经紊乱、癫痫发作、四肢抽搐等症状,严重时可导致“中风”。

斗门检察:“刑事公诉+公益诉讼”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该案中,陈某某等人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破坏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保证打击犯罪和教育预防效果,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采用“刑事公诉+公益诉讼”双惩治模式,在提起刑事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被告陈某某等6人承担销售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市级媒体就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2024年6月,陈某某等6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斗门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将择期宣判。

履职护民生,携手促治理

从单一的刑事打击到“刑事公诉+公益诉讼”的双惩治,这是斗门区检察院探索一体履职守护食药品安全的生动体现。今年以来,斗门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紧盯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环节和领域,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通过加强横向协作,依托提前介入、内部线索移送等机制,不断拓展监督广度和深度,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斗门检察:“刑事公诉+公益诉讼”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此外,斗门区检察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管部门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等旁听本案开庭审理,一方面增强监管部门责任意识,及时填补监管漏洞,另一方面增进志愿者对检察公益诉讼的了解,让志愿者成为检察公益诉讼的“情报员”“技术员”“监督员”和“宣传员”,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的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检察官提醒

西布曲明曾被用于减肥药,通过抑制中枢神经,起到降低食欲的作用,但因其会严重增加心脑血管患病风险,减肥治疗的风险大于效益,2010年西布曲明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属于国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广大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底线,依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慎查验购进减肥产品的质量,拒绝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消费者应当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迷信广告宣传效应,增强对减肥产品的甄别能力,切忌在没有咨询医生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来路不明的减肥类食品药品,避免上当受骗,影响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

来源:斗门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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