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 | 化解医患纠纷的“新处方”
6月13日,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卫健委、区司法局、公安碑林分局共同成立了碑林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后,碑林法院“无讼社区”创建示范点的特邀调解员李建村马上想起了社区居民的一件“糟心事”,他即刻联系了正在社区普法宣讲的碑林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华及干警王伟岳、张瑞琨寻求帮助。
原来,长乐社区某居民在医院做某脊髓植入体手术后,因不良反应再次入院手术取出植入体。术后患者质疑医疗效果,在多次与院方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占据病床,双方产生纠纷已有八个月之久,医患双方矛盾激烈、态度对立,事情长期得不到解决。在社区调解室里,赵华一行与患者及家属面对面坐下了解情况,针对患者诉求向其释法析理,为其耐心提供法律指导与帮助,积极引导患者向碑林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并细致讲解了调解的优势和便捷,患者被法院干警热诚态度与专业知识打动,同意通过医调委进行协商,碑林法院干警立即组织调解员、医患双方通过医调委平台进行协商处理。
经过不懈努力,医患双方初步达成意见,但由于前期缺少互相信任的基础,就一些细节产生争议,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推动调解工作顺利进行,碑林法院干警再次通过医调委平台,积极与双方沟通,向双方答疑解惑、释法析理,将法庭内调解搬到了平台上,提供了法律咨询与帮助。双方最终各让一步,形成“院方赔偿、患者离院”的调解协议。6月26日,院方按照调解协议将赔偿款支付给患者,患者当日搬离病房,调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长达八个月的纠纷终得消弭,准备对簿公堂的医患双方握手言和。双方对碑林法院干警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快捷的服务和专业的知识给予了高度肯定与赞扬。
碑林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化解医患纠纷有了“新处方”,医疗专业人员与司法专业人员共同介入,有助于帮助患者及其家属理性维权、依法维权。碑林法院将结合“无讼社区”创建,继续依托碑林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大力解决医患双方矛盾,不断深化医疗纠纷诉源治理,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还医院以宁静、还医患以公正、还社会以和谐”。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