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快评:填平“保护洼地”,公平和法治是促进民营经济的首选良方

2023-08-02 14:30:00 - 21世纪经济报道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大量刺激经济、提高信心的政策措施。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简称《通知》)。该《通知》的受文对象是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能源局、全国工商联,可谓囊括了经济口所有直接间接相关的部门,并通过具体的分工来促进相关举措的落实。

《通知》提出了四大类措施: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

“公平准入”主要是允许民间资本在更多领域内、项目上可以出资、干活、参与攻关。政府部门的任务一是在于打破玻璃天花板、把民营企业真正当作自己人,开门放行,治理整改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二是主动向民营企业提供项目信息;三是对优质企业做好确权维权、质量认证的服务;四是提供一定的融资政策便利,比如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强化要素支持”主要指在融资、税收、土地、职称等多种生产要素供给方面给民营企业更多的便利。

 “法治保障”一是指在规则层面清理废除有违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原则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二是要求明确在诸多领域不予处罚的情形。

 “优化涉企服务”更加内容丰富,包括:提高服务效能,审批清单公开,清理账款拖欠,简化企业注销程序,便利投诉,总结经验,表彰奖励等。

上述四个维度内容是互相交织的。比如“优化涉企服务”的很多内容可谓采取主动措施来保障民营企业的法定权益。

在民营企业整体面临较大的挑战和困难,国民经济亦有所承压的情况下,出台这些惠企利民的措施,自然是大有裨益的。虽然不同类型的措施难免落实有先后快慢、甚至是否充分到位的区别,但大方向还是能给人期待和信心的。

尤其值得肯定的是,这次在部委层面就已经有一些量化的指标,这样可以减少下级部门落实时的扯皮、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比如,在2023年底前确保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在2024年底前持续确保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在3-6个工作日内。此类措施如能长期坚持,亦可以考虑写入法规规章。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在制度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这些促进措施基本上不存在对民营企业过度保护、过度优待的问题。比如,在城市管理、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对民营企业不予处罚具体情形,均需要在《行政处罚法》的框架下展开。实践中基本不可能会对民营企业不处罚、却对同类情形下的国有企业处罚。对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罚款事项专项清理,也是一体适用的。在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的同时,并不是说造谣抹黑国有企业的言行反而能畅行了。

平心而论,此前,由于一些部门和人员观念的误区,对民营经济的保护是我国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洼地”。民营经济在我国改革开放中已经被证明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对民营经济的促进和支持不力,正是不少地区发展困难的原因之一。故而,国家部委从大局着眼、从现实出发,专门发文集中申明和促进民营经济措施,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是一种实事求是的做法。

时至今日,可以说剩下来面对的都是硬骨头。甚至可以讲,一次或多处给出“政策牛肉”固然不算容易,但对民营企业其实更珍贵的公平保护、公平对待更需要持之以恒、深入灵魂的系统工程。这需要政府各部门齐心协力、携手并进,也需要良好的社会氛围的支持,一方面尊重市场经济的规律,宽容探索和失败,另一方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不同的社会主体各司其职。

 (作者系经济法学者)

(作者:缪因知编辑:李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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