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新疆一景区发布禁令!

2024-08-02 11:00:57 - 新疆日报

8月1日

新疆博州赛里木湖景区微信公众号

发布《赛里木湖景区禁火令》

具体如下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景区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草原防火办法》《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禁火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景区实际,发布本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每年的4月1日-10月31日。

二、禁火区域

赛里木湖景区及其周边范围的所属森林草原。

三、禁火内容

(一)禁止在禁火区域进行一切非法野外用火和可能引发森林及草原大灾的活动、行为(牧民生产生活除外)。

(二)严禁在禁火区域范围内吸烟、玩火、烧木炭、野炊烧烤、火把照明、生火取暖(包括但不限于卡磁炉、煤气罐等)、燃放烟花爆竹、狩猎以及点放孔明灯等一切用火行为。

(三)严禁在景区周边以经营农(牧)家乐为由用火。

(四)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防火部门、气象消防等防火责任部门,应立即发布高风险预警并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四、其它要求

(一)景区消防部门在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将对危险业态采取停产停业整改。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火区域内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应立即予以警告并制止,并拨打报警电话12119。

五、责任追究

凡违反本禁火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法律法规、条例政策,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电话

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

博州林业和草原局:0909-2310106

赛里木湖景区管理委员会:0909-7659990

赛里木湖景区综合执法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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