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 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2024-08-02 17:48:00 - 人民论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作了深入阐释,特别是围绕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改革,明确提出了“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重点部署和具体要求,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提供了遵循。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结合近年来在发展文旅产业赋能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的实践,努力探索打造乡村全面振兴荆楚样板。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 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一、凝聚三方合力,选准产业赛道

在乡村全面振兴大背景下,产业振兴是基础,选准赛道是关键。曾都区洛阳镇因其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生态优势和区位条件,具备发展乡村文旅产业的良好基础。我们主动顺应旅游产业从景区观光向泛旅游、大休闲、微度假转变的发展趋势,明确了打造华中休闲度假知名目的地的工作目标,着力激发各方力量的参与感和积极性,发挥多元主体的共生效应。发挥政府引领作用。通过深入调研、专业评估,确定以民宿产业作为切入点。坚持科学、统筹、可持续的规划理念,借智借力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等专业团队,编制了乡村可持续发展策划方案、民宿产业导入规划、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规划、古银杏国家森林公园规划。在规划先行的基础上,实行“政府领投标杆项目带动社会资本跟投”的产业导入路径,推动大乐之野、裸心隐乡、斜阳耒筑、既见行旅等民宿头部品牌相继落户,一批小而美的乡村文旅业态精致呈现,同时结合运营推广,利用节庆、赛事、演出、市集等多种活动形式,持续营造乡村度假氛围,“千年银杏·随宿洛阳”文旅品牌入选第一批全国“一县一品”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发挥市场主体带动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造力和发展活力,更好发挥市场在旅游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优质市场主体树立行业标杆,通过分享先进运营经验,完善人才培训机制,带动行业整体提升。我们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发起成立银杏谷旅游度假区发展理事会,按照民非组织形式聚合项目业主,共同负责区域品牌的维护运营、事务协商沟通、项目培育招引,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业态之间良性竞争、迭代升级。发挥基层党组织保障作用。只有村强才能民富,只有集体强,才能更好引领带动发展。坚持党建引领,组织镇村干部参加“乡村发展开拓者计划”,让干部开拓视野、更新观念、提升能力。以村民小组为基本治理单元,选优配强党小组长,灵活采用村湾夜话、板凳会等形式,常态化召开群众议事协商会议,让村民在文旅项目建设运营带给乡村的巨大变化中看到希望、凝聚共识、找准位置,实现从“被动管理”到“主动参与”转变,把群众紧紧团结在村集体周围,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凝聚力和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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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搭建三级平台,探索共富模式

《决定》指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是曾都发展文旅产业的逻辑起点,也是做好“三农”工作的价值旨归。我们以推进大乐之野项目为契机,探索建立区镇村三级平台公司联合市场主体共同参与项目开发的联农带农新机制。区级乡投公司作为区政府投资平台,通过金融机构、债券等获得融资,招引社会资本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难题。项目正常运营后,通过逐步转让股权,实现资金回笼、滚动开发。镇级镇投公司作为镇政府投资平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参与投资产业项目,同时对镇域内开发利用率较低或尚未开发的土地进行收储,盘活农村闲置资源。镇村联投公司由镇投公司和全镇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出资组建,参与产业项目投资,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股份享受项目分红,分红收益用于发展公益事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集中流转当地资源,以“土地作价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资产增值”的方式参与项目,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专业运营公司以技术管理或现金入股参与项目,专业人做专业事,确保项目高效运营、稳定收益。在大乐之野项目中,以上各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盘活各种资源,建立了投资方、运营方和镇、村利益联结机制,为项目加快建设、良性运营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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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激活三类资产,推动资源入股

《决定》指出,“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高效利用、盘活是本轮改革的重要方向,“人房地”要素将进一步联动,既有利于提升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也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在具体实践中,重点盘活用好农村集体资源、涉农项目资金、农民闲置和可流转的资产。激活农村现有集体资产。通过“三资清理”,依法界定和理顺产权关系,把没有“分”出去的土地、水面、森林等资产资源,以市场原则将使用权估价入股参与项目,同步建立退出机制,确保不改变资产的集体所有制性质。整合涉农资金项目。涉农资金项目大多是政府无偿投资的资金,其中部分资金可以转化为产业资产。按照“依规整合、规划前置、项目嵌入、平台对接、确权登记、量化折股”的方法,政府整合部分涉农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村级组织监督资金的使用方向并能获得一定收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发挥更大作用。盘活农村“三地一房”。通过流转撂荒耕地、闲置耕地和农户承包地,实现适度规模经营。通过产权租赁、作价入股、使用权出让、有偿回购等方式凸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经营价值。通过功能性导入、文化性植入、景观化打造、艺术化提升对有偿回购或作价入股闲置农房进行改造,以乡村物业形态实现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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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把握三大关系,加快城乡融合

《决定》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城乡融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维度多方面综合考量,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持续在完善体制机制上下硬功夫,全面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特别是在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中,必须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是历史主线。深刻认识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使用权、承包权有偿退出这些“变”中,牢牢守住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处理好城市和乡村关系是时代主题。要引导好资源要素双向流动,统筹好城乡要素流动效率与可持续性,切实提升城市吸附力、承载力和拉动力,增强推动力和后着力,确保进城进的放心、留在农村留的安心、市民下乡舒心。处理好集体经济和家庭经营关系是实践主题。以共同缔造理念为引领,把村集体经济组织打造成共同缔造的主平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主动力、农村小生产和现代大市场结合的主渠道、农民分享乡村整村经营的主力军,既壮大集体经济,也带动群众共同富裕。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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