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

2022-09-02 06:47:25 - 辽沈晚报

“孩子奶奶在小区带孙女遛弯时,让一个外卖骑手撞了,正常的医药费对方都答应给赔偿了。现在就是我们要求的误工费,他们不同意赔,说老太太都退休了,哪来的误工费!老人现在受伤休养,孩子只能我们自己带,这不算是误工么?”读者马先生向“辽沈帮帮帮”询问。

“不久前,奶奶推婴儿车在小区里由南向北步行,正好有个外卖小哥对面过来,把老太太就给撞了。小哥表示是因为路周边停的都是汽车,道路较窄一不小心才撞了人,告诉我们放心,公司为他们都投了保险,赔偿都没有问题。

经过医院诊断,老太太软组织损伤,跖骨骨折,医生建议全休三个月,下肢支具固定、不负重。等到研究赔偿时,我们提出的误工费对方不认,还让我们提供误工损失证明,老太太带孩子哪有啥证明啊!”马先生介绍。

就马先生的问题,记者咨询了辽宁多成律师事务所主任黎崇律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老人照看孩子,属从事家务劳动,虽未增加家庭收入,但其付出的劳动为家庭节约了成本,为增加家庭收入作出了贡献,其在家照顾孩子做家务的付出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在遭受侵权损害时应得到适当补偿。这也符合我国民法典的公平原则。关于误工费的金额如何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黎律师表示。辽沈晚报记者隋冠卓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