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常委:深化赋权改革 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

2023-09-02 10:14:36 - 媒体滚动

转自:人民政协报

编者按: 

8月22日至24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京举行,围绕“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协商议政。来听听政协常委们的声音——

李和平常委

深化赋权改革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

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工作是深化科技成果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最大功效优化了职务科技成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方式,有利于调动单位和科研人员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积极性。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权责不明“不敢转”、容错纠错规定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一些试点高校的手脚。

一是成果转化评价和考核导向不够鲜明,可转化的高水平成果数量供给不足。调研中大部分省属高校普遍反映学校面临着招生、教学、学科评估、人才培养等诸多考核压力,在设置教师职称评定、考核等条件时,会相应将纵向课题的数量作为门槛或者重要参考条件。

二是科研人员仍心有余悸,后顾之忧尚未根本消除。调研中发现有行政职务的科研人员仍担心后续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过程中承担国有资产流失责任。

三是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有待进一步强化。调研中科研人员反映,部分专业性较强成果进行转化时对接渠道匮乏,缺少系统性支持和专业化服务。比如医院科研人员创新成果大多处于设想阶段,还需要工程实现、临床价值和商业价值的验证,这些环节都需要兼具成果转移转化知识、法律、市场等专业能力的复合型技术转移人才提供专业服务,覆盖项目分析、项目评估、转化方式选择、合作伙伴和合同签署方方面面。

为此,建议如下:

一是强化成果转化评价考核导向,加大有效可转化成果产出。探索人才积分评价体系,除基础研究外,在职称评定中把横向、纵向课题同等对待、折合成相应积分,以绩效和贡献论英雄。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完成情况纳入高校院所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必完成指标。搭建产学研协商平台,建立科研人员与企业顺畅、深入对接的桥梁,引导科技人员针对企业技术难题长期稳定开展研究,真正做到把论文写在产品上、研究做在工程中、成果转化在企业里,加强可转化高水平科技成果供给。

二是加强审计、巡视等部门协同,从根本上消除科研人员后顾之忧。加强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与审计等政策宣讲,及时与政策制定部门沟通,听取政策制定部门意见。组织各赋权试点单位定期备案赋权成果,科技、教育、财政、发改、审计、纪检监察与巡视巡察等各部门可互享,实现科技成果赋权转化数据可归集、业务可打通、绩效可追溯。对赋权成果单列管理,国有资产审计、清产核资时不再包括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形成国有股权减值及破产清算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

三是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举办国家技术经纪人培训班,分领域开展专业技术转移人才培训。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技术转移相关学科或专业,采取专兼结合的技术经理人制度,丰富科技成果转化人员配置。对承担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按成果转化收益给予不低于5%的奖励。优化科技产业组织学学科体系,培养“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产业组织人才。

来源:《人民政协报》(2023年09月02日 第04版)

版面编辑:吕婉莹

新媒体编辑:黄喆

审核: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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