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和官方录音版发布

2024-09-02 14:36:00 - 北京晚报

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和国歌官方录音版本昨天正式发布。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发布了三个版本演奏曲谱和四个版本官方录音,能够涵盖国歌使用的主要奏唱形式和使用场景,将更有利于国歌奏唱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有利于党和国家的礼仪制度、礼乐制度的建设,更好维护国家尊严。

确定三个版本演奏曲谱

和四个版本官方录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武增在发布会上介绍,为进一步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会同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组织开展了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审定,国歌官方录音版本的录制。这项工作将长期实践之后形成的深入人心的唱法、演奏法、力度等内容明确固定下来,最终确定了此次发布的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包括管弦乐总谱、管乐总谱、钢琴伴奏谱。

在曲谱审定的基础上,中央宣传部统筹中国文联、中国音协组织中国交响乐团、解放军军乐团、中央音乐学院和专业录音团队对国歌官方录音版本进行了录制,并在录制完成后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最终确定了由管弦乐版、管弦乐合唱版、管乐版、管乐合唱版组成的国歌官方录音版本。

根据国歌法的有关规定三个版本的演奏曲谱和四个版本的音频将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

标准演奏曲谱速度标记

统一为每分钟96拍

“本次审定后确定的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对国歌旋律均未作任何改变。”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央音乐学院院长、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审定专家委员会主任俞峰介绍。

本次审定主要在四个方面进行完善和规范。第一方面,封面、扉页和出版记谱的规范。第二方面,速度标记:管弦乐总谱、管乐总谱、钢琴伴奏谱统一标注了每分钟96拍。这个规范是由著名音乐家吕骥、李焕之两位同志提出的,并经解放军军乐团自1983年起在重大礼仪、重大会议奏唱国歌的长期实践进行的经验总结和规范的结果。

第三方面,表情术语,就是应该以怎样的礼仪和情绪来奏唱。三种曲谱统一在曲首标注了“庄严地”,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对国歌奏唱的理解和情感表达,增强国歌奏唱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第四方面,乐谱内修改涉及的力度标记,是基于长期演奏实践得出的经验总结,这些力度标记有助于国歌奏唱的准确性、规范性,还有部分修订是基于出版要求的最新规范表述。

九种场合应使用

标准演奏曲谱和官方录音版本

武增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四条、第十条规定,在以下九种场合奏唱国歌时,应当使用此次发布的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和国歌官方录音版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会议的开幕、闭幕;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的各级代表大会等;宪法宣誓仪式;升国旗仪式;各级机关举行或者组织的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等;国家公祭仪式;重大外交活动;重大体育赛事;其他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

武增表示,具体使用哪种类型的曲谱或者录音,可以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妥善把握。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规定,外交部及驻外外交机构、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向有关国家外交部门和有关国际组织以及有关国际体育组织和赛会主办方提供上述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和国歌官方录音版本,供外交活动和国际体育赛会使用。

官方录音版本全新录制

声音保真度大幅提升

在官方录音版本方面,俞峰介绍,本次国歌官方录音版本的录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十条,在不同年代录制的不同版本国歌音频基础上进行的全新录制。

主要区别是根据审定后的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对每分钟96拍的录制速度进行了统一,这一速度也是根据解放军军乐团在重大礼仪、重要会议奏唱国歌的长期实践进行的经验总结和规范的结果。

俞峰表示,参与本次录制工作的录音监审专家、指挥、录音师绝大部分都参与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立法专项论证和本次国歌标准演奏曲谱的审定工作。

参与录制的院团均为管弦乐、管乐、合唱三种艺术形式中具有权威性、代表性的演出团体,录制场地均为适合所录制艺术形式的专业声场,并采用了国际前沿的三维声技术进行录制,使声音保真度大幅度提升。在清晰度、饱满度、空间感、临场感等多个角度全面提升。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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