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介绍2024年全市药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

2024-09-02 18:38:00 - 政府网站

转自:聊城发布

【新闻发布】介绍2024年全市药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

9月2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2024年“药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新闻发布会,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聊城市检验检测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白云国,介绍全市药品安全工作情况。聊城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韩景华,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科科长任毅,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科科长赵长青,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科长吴跃栋,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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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内容

【新闻发布】介绍2024年全市药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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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关心、关注和支持。下面,我代表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介绍2024年全市药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

药品安全事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年初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市场监管服务年”为主线,坚持“人民药监为人民”的理念,深入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以“药安明责”等六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高效能监管,全市药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全力净化药品安全市场环境

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监管体系,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持续推进年度检查全覆盖。截至目前,全覆盖检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7100家企业,全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和疫苗接种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深入排查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风险,推进全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备案报告工作,共受理企业报告840余条;对全市网络销售企业实施实地检查,保障其线上线下相一致。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规案件631件,普通程序案件395件,案件总值340余万元。

 二、深化医疗器械综合治理,不断筑牢用械安全底线

强化服务监管理念,严格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强化前置服务指导,加强分析评估,不断提高备案质量。今年以来,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1家,备案生产变更企业8家;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35个,备案变更产品16个,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局有关规定备案,并及时在市局网站发布公告,公示有关信息。严格落实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加强重点领域医疗器械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各类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700余家,并督促有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民营医疗机构和城乡结合部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为重点,扎实开展监督抽样工作,今年以来,共完成省级医疗器械监督抽检31批次,不合格2批次,均依法处置。

三、强化化妆品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坚持问题导向,将化妆品经营环节产品质量风险、群众投诉举报涉及的化妆品质量安全问题一并纳入抽样范围,深入开展年度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了国家级抽样33批次,省级抽样30批次,市级抽样50批次,处理相关涉嫌违法经营线索20余件。聚焦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开展有针对性的风险隐患大排查,正确引导化妆品企业规范经营,组织企业自查2470余家,监督检查1670余家次,责令整改45家次。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通电话、信函、来访、网络等多种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公众参与化妆品质量监管。截至目前,共受理举报39件,立案39件,立案处置率100%。持续推进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筛查网络经营化妆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以投诉举报数量较多的“泡泡染、维生素E乳、海藻面膜”为关键词,对销售相关产品的网店进行筛查,监测到在售店铺15家,筛查出30个风险产品,已抽样送检,并对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四、创新监管模式,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效能

深化药品协同监管机制,与卫健、医保部门开展全市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联合检查,健全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印发《关于完善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通知》,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专项检查、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服务型监管药品安全专项行动,严密组织药品抽样检验。截至目前,我市药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100%。大力实施“铁军锻造”工程,组织全市药品网络销售培训、“药安齐鲁”药品经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暨聊城市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培训,先后培训600余人。积极推动药事服务站地方标准建设,为消费者提供更高质量的用药服务。不断优化提升“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服务和监管效能,组织入企帮扶、监管事后回访、“企业会客厅”等活动,开展问诊式服务,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扶持企业、激发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全市药品行业健康发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推进社会共治

坚持“线下+线上”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药品监管动态、短视频、科普知识、消费警示,曝光典型案例,解读法律法规、创新经验等保民生惠民生重大举措。通过走进社区、乡镇街道、企业,深入开展“5·25护肤日”等科普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用药安全,责任重大。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加大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规违法行为,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推动我市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中老年人喜欢购买中药或者中成药,请问在日常使用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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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毅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近年来,中药养生逐渐成了一股潮流。很多中老年人都认为中药安全、没有副作用,甚至能“有病治病,无病健身”。基于这种认识,不少人爱到药店买些中药来“自治”疾病,有些“老病号”甚至将一些含有参类的中药错当“补药”长期服用来达到保健的目的。据青年时报报道,浙江一中年女子10年间痴迷自己购药治病,自认为选的都是中草药或中成药,副作用小,结果导致多器官损伤、衰竭。

任何药物都具有两重性,也就是既具有治疗作用又具有不良作用。药物的两重性是药物作用的基本规律之一,中药也不例外。日常生活中,不少喜欢擅购中药治病、保健的人缺乏医学常识,易因辨证不准、重复用药、超量滥用引起不良反应,甚至导致病症加重,特别是有基础病的患者以及老人、小孩和孕妇,服用不慎更容易伤身,应当引起警惕。

比如有些人一觉得有点儿腰酸背痛,就吃六味地黄丸补一补。其实六味地黄丸并非人人适用。六味地黄丸只适合阴虚患者,肾阴不足的人,特别是中年人适宜服用。年轻人或者肝脾湿热、肺热的人服用六味地黄丸,不但会加重湿热,还会导致口舌生疮、小便发黄等现象,还可能越补身体越不适,甚至使原有病情加重。因此,中药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安全无毒、没有副作用,千万不能将中药当成补品随便吃,也不能过量吃。服用任何药物前一定要咨询医生,弄清是否对症,按照医嘱合理用药。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现在很多人喜欢佩戴隐形眼镜,现在市面上更是出现了很多好看的“美瞳”产品,请问在日常选购和使用这类产品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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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长青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很高兴有这个机会,就“美瞳”选购使用方面的知识给大家做一个简单介绍。

大家所说的“美瞳”在医疗器械中的产品名是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是用于装饰和改变角膜颜色的隐形眼镜,因其直接覆盖于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直接关乎人眼安全,具有较高风险,在我国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上市前需要通过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其生产企业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此类产品的企业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购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时,要从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要注意查看所购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并妥善保存购买凭证。进口的产品还应当附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二是配戴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时,应认真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专业人士的指导,对镜片进行操作、配戴、摘取、清洗、消毒和保存。

 三是消费者如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发现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行为,可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者直接拨打12345或12315电话投诉。涉及违法违规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请问,在互联网上开网店销售化妆品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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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跃栋

 化妆品的网络销售已经取代传统商超销售模式,成为我国化妆品经营的最主要渠道。据公开调研数据显示,72.6%的消费者会通过综合电商平台进行化妆品的选购,电商将持续成为各大品牌的主营渠道,网络销售模式在为化妆品消费者带来便利与全新消费体验的同时,也涌现出一系列问题,例如产品未备案、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情形。

国家药监局出台了《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履行化妆品信息披露的义务,全面、真实、准确、清晰、及时披露与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披露的化妆品标签信息应当包含其所经营化妆品标签的全部内容,其中产品名称、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应当在其产品展示页面显著位置以文字形式展示;披露的其他有关产品安全、功效宣称的信息应当与其所经营化妆品的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中标签信息和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的相关内容一致。经营者履行好该项规定就能杜绝违法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虚假宣传等问题。

市局在9月2日-8日“药品安全,良法护航”宣传周期间制作了淘宝、抖音网店合规销售化妆品的视频,请有这方面需要的朋友及时关注聊城市场监管公众号,也可以通过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及公众号下载《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责任清单(合规指南)》,履行好网店经营者义务。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药品安全事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过程中,请问你们采取了哪些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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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景华

在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过程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凝聚执法合力。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联动机制,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体系。通过健全联席会议机制、执法协作机制,完善提前介入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行刑衔接工作效能。先后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汇总全市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线索共享机制,深挖犯罪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违法犯罪形成有效震慑,对重点疑难案件进行会商,聚焦难点、堵点问题寻求突破,提高执法质效。今年以来,联合公安机关共送检产品52批次,出具产品认定意见书4份,有力地打击了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推行网上执法办案,提升数字执法能力。2024年,我市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数字+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部署要求,实现市场监管执法数据的“全量归集”和“量质双提”。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补录历史案件30371件,录入比例95.93%,居于全省前列。全市全流程同步录入案件7802件。通过全程网办,实现信息共享和信息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极大提高了执法效能和办案质量,有效防止了类案不同罚、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有效规范执法程序,确保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三是开展服务型执法,大力护航企业发展。制定《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行服务型执法机制。坚持“轻微免罚”,严格落实《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聊城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3.0版》。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事后回访活动,成立执法服务专班,组织回访工作。按照“应访尽访、按需实施、一企一策、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执法调研和普法宣传,主动向企业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帮扶指导,实现行政执法与跟踪服务的有机统一,降低企业违法风险,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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