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中国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开放,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积极推进
转自:上观新闻
为破解跨法域的法律服务难题,2014年,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试点允许大陆律师事务所与境外律师事务所以“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通过“联营”方式开展业务合作。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和奋迅律师事务所成为全国首家获得批准的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联营的方式和安排使得双方能够联手为客户就国际和中国法律提供一站式咨询和服务,也为双方现有中国业务以及全球范围内的长远发展带来良好的前景,提供了开拓新客户的契机。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通过“联营”与“互派法律顾问”的方式对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台地区、外国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方式和机制,实行联营与互派法律顾问新模式,是促进法律服务业扩大开放的重要内容,也是上海自贸试验区首批23项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之一。2015年4月15日,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获得核准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和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自贸试验区)联营办公室(奋迅·贝克麦坚时)。这是上海市司法局核准的首家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标志着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工作正式落地。
长期以来,中国法律对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代表处执业范围是有限制的,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能出具正式的中国法律意见书,不能聘用中国职业律师,不允许和中国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伙关系。中国法律服务只能由中国律师提供,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提供外国法律服务,当事人一旦需要跨法域的法律服务,往往要聘请中外两方律师才能解决问题。中外律师事务所在项目合作时也只能分别向客户提供中国法律服务和外国法律服务。例如,贝克·麦坚时在接受海外客户委托后,该所处理中国代表处执业许可范围内的业务,需要出具涉及中国法律意见的或涉及中国的诉讼或仲裁等案件,需要委托中国律师事务所办理。
这一难题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率先通过试点得以解决。2014年12月,上海市司法局正式公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外律师事务所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实施办法》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的实施办法》,允许大陆律师事务所与境外律师事务所以“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通过“联营”方式开展业务合作。2015年4月15日,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和奋迅律师事务所成为全国首家获得批准的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
联营的方式和安排使得双方能够联手为客户就国际和中国法律提供一站式咨询和服务,也为双方现有中国业务以及全球范围内的长远发展带来良好的前景,提供了开拓新客户的契机。北京奋迅律师事务所和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自贸试验区)联营办公室成立以来,联营双方在试验和探索中逐步磨合,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双方合作的项目和事项由2015年的65个合作项目增加到最多时2018年的409个。目前,双方合作的项目和事项每年维持在150个左右。此外,在市场推进,品牌塑造,人员培训和经验分享等方面双方均有密切协作,满足了客户境内外的法律需求,同时也激发了双方的协同效应,从而推进了法律服务业的发展。
截至目前,8家中外律所联营的办公室均位于陆家嘴(奋迅和贝克麦坚时、瀛泰和夏礼文、联合信实与霍金路伟、观韬中茂和亚司特、上海昭胜与年利达、科伟与史密夫菲尔、朗悦与安理、里格与安德森·毛利·友常),成为自贸试验区扩大开放重要成果之一。
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通过“联营”与“互派法律顾问”的方式对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外律所双方都认为联营是一种双赢的合作模式,给双方都带去了发展优势,它们对联营试点项目整体运行情况均表示满意。联营的模式有利于双方更好地分享法律信息和案件资源,获得最新的行业讯息。而“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让中外律所的客户们可以用更低的成本来获得更多的优质服务,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也更加有效。联营模式亦给双方提供了新的业务机会和法律服务方式,特别是在品牌合作、事务所管理、人员培训、业务拓展、联营优势等方面体现尤为明显。同时,大陆所不仅在联营和互派顾问的过程中充分学习到国(境)外所的管理经验,也在竞争对抗中提升了自身能力。
(本案例摘自《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徐玲
来源浦东发布